我支持有条件捐助,这个事需要有机构去做。
有条件捐献确实会让爱心传递。捐献者有爱心,接受捐献者也应该有感恩的心,接受捐献者的亲友也应该有感恩的心,并且应该将爱心付之行动
捐助。2个字意思就是有能力就帮助一下身边的人。如果加上有条件这个前序就变成可一个矛盾体。
其实有条件捐助也是一件好事。我也赞成。
不过如果靠硬性条件来,似乎不太合适。
当然,假设人之初,性本善而言。接受了捐助的人,会内心感激捐助者,也会假以时日帮助其他人。
但是,假设人之初,性本恶而言。接受了捐助的人,会觉得这是捐助者自愿的,我没有拿刀子强迫他。
因此,我呼吁凡是接受过捐助的人而言,应该带有一颗感激的心,有机会要回馈社会。例如:身体素质良好,可以献血。成功賺有钞票的,可以奉献部分金钱等等。
这些必须要靠个人觉悟。
即使搞有条件捐助,也必须签署一份有条件接受捐助声明,免得其他人赖账,毕竟这社会风气不完全良好,法制不完全健全。
以上鄙人之遇见,望笑纳。
请大家点击一下小拇指,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