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是属于婚姻诈骗行为,应受到严惩,而情人也在被追究责任之内,出轨的和情人赔偿受害人500万元,失人要进财才算公平属于个人隐私
婚内出轨属于地下情,背着自己的配偶,偷偷摸摸
属于个人隐私
婚内出轨属于地下情,背着自己的配偶,偷偷摸摸约会,是见不得阳光,上不得台面,见不得人的事。
他们很少公开露面,大张旗鼓地亮相在世人面前。连电话,微信都以秘密的方式联系。
他们的目的是防止暴露,防止被配偶及熟人发现。他们的行为属于“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符合隐私的定义,因此说婚内出轨是属于个人隐私。
婚内出轨目前不属于罪,属于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吗?
这个问题挺棘手,作为我一个平民百姓真不好回答。我只好说不能一概而论,既不能说一律受法律保护,也不能说一律不受法律保护。
你不是出轨人的配偶,拍摄,窥视两人出轨的房间以及“车震”,拍摄,窥视两人出轨的亲密行为,身体的私密部位,在众人面前公开他们的私密活动,有可能涉嫌侵害出轨人的隐私权。
如果出轨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告你侵害了他们隐私权,要求你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甚至要求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是有可能的。
法院会不会保护他们的隐私权?
我认为,你不是出轨人的配偶。配偶才有互相忠实的义务,因而发现配偶出轨,违背忠实义务的,才有两人当面揭露对方出轨的权利。而他人不享有公开揭露他人出轨的权利。
鉴于此,法院有可能判你不利的后果。
说到这,有人可能会说,你怎么知道法院怎么判?
是的。我一个小白丁。仅是对有关隐私的理解,理解错了请批评指正。法院怎么判是法院的事,我只是参加讨论,我的回答没有法律效力。
有人还会说,两人搞破鞋还有理了?我就有权利公开他们的破事,发朋友圈让大伙都知道知道这两个人是啥人。
我不怕得罪人,遭围攻挨骂。称人家为“搞破鞋”是40几年前的事了。至于你如何对待出轨人的隐私,是你的事了。
对出轨人的隐私,作为旁观者怎么做?
我的建议是:
如果他们是党员,违反党员生活纪律,向纪委举报;如果他们是国家领导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他们违反生活纪律,向监委举报,协助组织查处。经调查属实给予党员党纪处分,给予干部行政处分。
如果他们是单位职工,单位规章制度有“不得乱搞两性关系”这么一条,你可向单位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汇报,建议给予这个违纪职工处分。
对于既不是党员,又不是公职人员,还不是单位职工的其他人出轨,你发现或者知道出轨怎么办?
我建议最好是装聋作哑。
家庭成员,近亲属或者其他亲戚的,有出轨的,最好是烂在肚里。
邻居或者同学,朋友,同事,有出轨的,最好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守口如瓶。
有人可能会说了,不公开揭露他们出轨,任其他们在社会泛滥?
一般出轨属于道德范畴。如果公开揭露出轨,结果怎样可想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