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C在追杀人犯,毫无疑问,警C手里肯定是拿着手枪的,一方面是用来保护自己,另一方面是用来防备杀人犯的袭击的。
毫无疑问,只要杀人犯有任何的危险异动,或者说,只要警C感觉到自己有任
警察追杀人犯,你帮忙一棍打趴杀人犯,可他最后不治身亡,这件事你涉及了误杀,虽你是为了阻止杀人犯逃跑,这不是正当防卫,是防卫过当了,被判刑是避免不了了。
警察追杀人犯,只是把他缉拿归案,并非有意要杀他,因为杀人犯为何杀人,动机是什么要了解清楚,而你却帮了倒忙,捧击杀人犯,这就带来严重后果,你触犯了法律法规,被收监那是肯定的。
杀人犯杀人,你挺身而出拦截杀人犯,你没权力捧击他,你不是执法者。警察才是执法者,杀人犯未劫持人质反抗,狙击手是不会开枪让杀人犯毙命的。警察抓他,是想套出他为何杀人,而你却多此一举把杀人犯捧杀,那警察只能抓你了。
警察追杀人犯,市民只能围住,减缓他逃跑的速度,不能捧杀,必须等警察来抓捕。杀人犯杀人,肯定由法律去审判他。你未经警察缉拿归案就擅自主张把杀人犯捧杀,你防卫过当也要入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