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当每个月少抽点烟吧,以前抽20元一包的,现在抽10元一包的,”他签下承诺书,按下红手印,答应一次性补偿一万元,剩下4万元,按每月300元分期付给小玲,“绝不间断,永不反悔。”
怎么看?都
看了事件的经过,我认为拍摄者不该承担赔偿责任。
29岁郝中友为了给老铁们拍一个刺激点儿的段子,穿着自制的“乞丐”服,跳入绍兴迎驾桥下的三江大河。岸边水很浅,不超过40厘米深,郝中友跳下去直接头部触底,意外身亡。
郝中友死了,帮他拍摄视频的黄某某摊上了事情,需要“人道主义”补偿死者家属5万元。黄某某有些想不通,因为他们俩才认识二十分钟,而且他没做错什么。
下面这些信息整理来自媒体报道:
1,当黄某某听说郝中友要拍跳河视频时,他劝郝中友不要拍。当然口头劝阻并没有见效,而且郝中友做了准备,黄某某最终选择帮忙拍摄。
(可见,黄某某没有主观故意,而且有过劝阻对方的行为。)
2,郝中友刚跳进水里就出了问题,黄某某发现不对劲于是扶着岸边入水,并向桥上围观的路人喊救命,最终一位路人和他一起,把郝中友抬上了岸。
(可见,黄某某尽到了救助义务,不应该承担其他责任。)
3,“等我火了,以后就可以不用上班了,靠直播赚钱。”作为一个成年人,郝中友对网络直播情有独钟,希望借此一步登天。据他的同事和老板介绍,郝中友挺爱玩,一发工资,就和朋友去KTV等娱乐场所消费。他爱借钱,也讲究形象,经常提前预支工资,拖欠房租水电。还有一位同乡说,郝中友的工作都不长久,有时干一个月,最短半个月。
(从上面这些信息不难看出,郝中友是一个贪图享受,好高骛远,没什么责任感的人,而他作为一个成年人,就应该为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
看了上面这些信息,我想大家心里都有了答案,这位郝中友的死不值得同情。只是,郝中友还有一个8岁的女儿,而他的妻子早在女儿一岁时便离开了,现在最可怜的是那个8岁的女孩。黄某某只是个帮人杀鱼的打工者,他也是一位父亲,最终,他选择担起了5万元人道主义补偿,不是为了死者,是为了死者的女儿。从某个角度讲,黄某某倒是个有情有义的汉子。
最后我想说,除了那些为了出名不择手段的草根们,某些为了流量丢弃底线的平台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普通人,要脚踏实地靠双手赚钱,不要总想着靠那些歪门邪道一步登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