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
按照《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这是法律的规定。这里的正当防卫的损害范围一般是指轻伤以下的后果,超过则可能构成防卫过当。当然在面对严重暴力犯罪时,我们是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造成死伤后果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如你所描述的问题,发现家里进小偷,将小偷打死肯定涉及防卫的性质,如果行为人发现小偷正在偷东西直接一棍打死,这里面就可能会涉及防卫过当的问题,因为小偷的侵害行为还不属于以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防卫过当不是罪名,是量刑情节,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可能会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小偷被发现,继而拿出刀或其他工具进行威胁或打斗,那么小偷的行为就会升级为入户抢劫,可以定义为严重暴力犯罪,此时行为人为了 制止暴力侵害,将小偷打死就不属于防卫过当,而是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