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少卿是个什么职务,管理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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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是我国南北朝时期直到清代的国家最高审判机关,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院。大理寺少卿,是这个部门最高长官的助手,即副职,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院副院长。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0 07: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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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古代官署名。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多有不同,明清时期与刑部和都察院并称“三法司”。大理寺一般设有大理寺卿一人,为大理寺主官,品级一般为正三品或从三品。大理寺少卿两人,为大理寺的副官,品级为正(从)四品或正五品。

大理寺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长官名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大理寺是中国古代掌管刑狱的中央审判机关。置大理寺的最初目的,是因为地方官员的司法权力过大,可自行勾决死刑犯人,造成不少冤假错案。为了使刑狱汇总,始置大理寺,作为复审机关。三司会审如果要按现代的公检法司系统类比,大理寺差不多相当于最高法院。但它只是最高法院的一部分。例如唐朝的司法系统分成三块,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

所以大理寺少卿的职务就相当于我们现在的最高法院副院长,协助大理寺主官大理寺卿审理各种大案要案,以及复审全国汇总上来的各类案件,避免各种冤假错案的发生,并且协助大理寺卿管理大理寺内部的各种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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