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荆高峰”冒名顶替事件,7人被处理,其中冒名顶替者李敏被开除,你怎么看?

严重侵害了别人的合法权益,冒用别人姓名,用别人学籍,最后升学,还得到一个好工作,对于受害人来说太不公平!明目张胆的剥夺了一个好学生的美好未来,这真的让那些努力学习的孩子怀疑人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9 13:55:51

严重侵害了别人的合法权益,冒用别人姓名,用别人学籍,最后升学,还得到一个好工作,对于受害人来说太不公平!明目张胆的剥夺了一个好学生的美好未来,这真的让那些努力学习的孩子怀疑人生!

被人冒名顶替

荆高峰的学习成绩非常好,1998年,16岁的她参加中考,她选择了中专师范,可是发榜的时候,学校却告诉她,学籍档案成绩都丢失了!她一度以为自己落榜,心灰意冷,选择了复读,之后上了高中,最后读了大专。

1998年9月,冒名者李敏的妈妈托安乐乡中学校长王某帮李敏联系职校就读。王某与三原县西阳职校招生工作负责人席某一起,在明知李敏不符合招录条件的情况下,冒用符合招录条件但未参加复试的荆高峰的学籍档案,私自更改李敏学籍档案信息使其与荆高峰学籍档案基本一致,并补充了中等专业学校报考志愿卡。 1998年10月,李敏持更改为荆高峰名字的学籍档案在该校就读三年,2001年7月毕业。 1998年11月,李敏在其就学地管辖派出所以荆高峰名字落户。上学期间,李敏办理了名为荆高峰的身份证。2001年8月,李敏毕业后将冒名的户口迁回三原县并一直沿用至今。此后,李敏在档案资料未被严格审核的情况下,先后在西阳镇武官幼儿园、西阳中心幼儿园、三原县教育局职教股工作。

就这样,邢高峰的名字一直被同学李敏冒用了20年,后来有一个亲戚告知,才发现自己身份被冒用! 期间,李敏的亲戚还来找她提出给她2万元,不要再纠缠,可是她没同意,她很委屈,觉得自己被冒充了20年,不是2万块钱的事儿!

处理结果

根据调查结果,7个人分别做了这样的处理。

根据核查结果,三原县纪委、监察委决定对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其中给予冒名顶替者李敏开除处分,相关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查处;给予李敏之母温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原安乐乡中学校长王某留党察看两年处分,降低退休待遇处理;给予原西阳职校招生工作负责人席某开除党籍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原教育局人事股股长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过处分;给予原教育局人事股干事乔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原招办管理公章的杨某降低退休待遇处理。

当事人对于这个处理结果并不赞同,认为应该给她一些赔偿。

是啊,如果换作是我,恐怕也不能这么坦然接受这个处理结果。 如果当初自己如愿去了报考的学校,可能自己又是另外的命运。他们改变的不仅仅是一个学籍,还改变了一个认真学习的小女孩的命运!

对她我们只能深表同情,愿你余生充满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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