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宝马男因行车起冲突砍人,被反杀,如果砍得是配枪人员,能否直接开枪将其击毙?你怎么看?

咱们先搞清楚几个情况,一个是配枪人员是谁
大家都知道的是,在咱们这种严控枪支的地儿,在街上你要是看到能配枪的,常见的一个是警察,一个是武装押运。给龙哥三十二个胆子也不敢上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19 20:34:14

咱们先搞清楚几个情况,一个是配枪人员是谁

大家都知道的是,在咱们这种严控枪支的地儿,在街上你要是看到能配枪的,常见的一个是警察,一个是武装押运。给龙哥三十二个胆子也不敢上去开砍,上去砍了三十二个龙哥都不够枪毙的。对于这类人,袭警,袭击运钞车,都是妥妥击毙没商量,当然能直接枪毙。

但是还有哪些人有枪呢?军人,猎民,营业性射击场所职员。但军营的枪都有严格管制的,你当兵外出能带枪除非是有任务,否则严重违纪。

猎民可以持有猎枪,但是严禁将枪支带出牧区、猎区

射击馆人员不能把枪带出射击馆

那么问题再扯到正当防卫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前面说的军人、猎民、射击馆工作人员算是有执照的,但是把枪带到了不该带的地方。但是处于自卫和公众安全考虑。掏枪干死了龙哥,属于正当防卫范畴,但是违反枪支管理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二例

(二)在禁止携带枪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的;

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毙了龙哥正当防卫,但违法枪支管理条例拘个一段时间免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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