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毓明案确实扑朔迷离,他不像一般的性侵幼女案。不管鲍毓明最终该担什么罪,都是罪有应得。
最起码一点,当2015年10份李星星(化名)母女俩人在南京见面时,他说,第一眼看见那女孩就感
从“童养媳”到疑似“性奴”的性侵养女案,到底真相何在?
据新京报4月15日报道,新京报对话了事件中的双方当事人,让我们获取了一些当事人的单方面信息。
从新京报公布的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于这次事件,鲍毓明仍然坚称自己和其“养女”是日久生情,你情我愿。其间并没有强迫,一度曾有结婚的打算,最后却因为相隔两地没有了联系!
而小可(鲍某养女化名)则坚决否认恋爱关系,表示自己是多次被迫发生了关系,此后还被控制住了无法上学,自己和对方从来不是恋爱关系。
那我们就来细品一下对话中双方话语中的一些细节吧:
鲍毓明表示:2014年4月,他在网上发帖,打算收养一名健康宝宝,并自称在他们这种单身、未婚、别管男女的圈子里面有这种想法的人为数不少。要子不要婚姻,只要有孩子就行,将来有所依靠。小可(化名)妈妈在看到帖子后主动加自己QQ取得联系,当时了解到孩子14岁多了,第一反应是太大了,她妈妈让相处一下,带出去玩几天,然后每次小可都跟我说身世多么不好,觉得自己挺苦的,每次离开时哭着说:\"叔叔我不想让你走\"。因为自己的年龄和未婚问题,无法办理收养手续,她妈就说,要不等小可到了年龄和小可办理结婚手续,反正都是建立一个家庭,以后一起过日子,我当时想要是能帮就帮帮她,至少小可挺可怜的,万一将来要是能够发展到这种感情,几年以后,也不排除就可以结婚。
对此,小可则表示鲍毓明和妈妈是恋人关系:鲍毓明想跟我妈妈一起抚养我,因为我妈妈带着我,然后他跟我妈一起带着我,他说要么他自己照顾我,对于大人的事儿我不明白,我也不懂,我也没去问过。
小可妈妈曾回应称:鲍某某曾提出与自己假结婚收养孩子,但自己未同意,让他办理收养手续,鲍毓明一直推脱,没有办理。
以上内容相信大家不难看鲍某收养小可(化名)的真实用意,就是为了满足他那畸形、变态的欲望。鲍某明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明知其不具备收养法规定的收养条件(未婚男性与收养女性应相差40岁以上),不可能办理收养手续,却形成事实上的收养(至少前期如此)。
难道他的思想中仍存在着封建社会的童养媳余毒吗?如此想来他的居心就实在可诛了!
随着这几天各方继续施压,鲍某明在取保候审期又持续发声,不过就其提供的所谓证据来看,只能说让我们更加明皙他变态的本质,更加能看清他控制了一个心智尚不完全成熟的小女孩。
说实在的他一直就是在豢养性奴,而且从鲍某明与养女的对话中我们不难获知其似乎又有了另外的豢养对象!各位网友们,让我们一起期待真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