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门的工作人员是封建时代官吏中的吏,也是吃皇粮的,可以类比现代的公务员,其休假作息时间和官员没有太大的分别。对于公务员的休假历代都有不同,如汉朝是五日一休称“休沐”。这
衙门的工作人员是封建时代官吏中的吏,也是吃皇粮的,可以类比现代的公务员,其休假作息时间和官员没有太大的分别。对于公务员的休假历代都有不同,如汉朝是五日一休称“休沐”。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隋朝,之后假日逐渐削减。如从南朝的梁代到元代为每十天休一天假,称为“旬假”。而到了明清时期,政府的正式文件中就再没有了这方面的规定,但是周礼先生在其文中提到清朝官员仍然享受十天一次的“旬假”。
皇上看起来越来越刻薄,其实汉代官员一般照例住在官衙而不是住在家中。由于大多数官员均寓居官衙,“休沐”的假日实际上是让那些家住得比较近的官员们能够在短期内在家和办公地往返一趟。对官员住在办公处所的要求持续到南北朝时期发生了一些变化,即官员们在官衙值夜班成为一种制度,这一惯例一直持续到清代。唐代以后官员们通常上、下午在官衙,然后回家。如果是在上朝的日子,他们在去衙门之前,会一清早先在宫廷里露面。既然多数官员始终和他们的家人生活在一起,每五天回家一次就没什么必要了。
衙门
除了常规性的假日以外,历代封建政府还规定有节庆的假日。据统计唐代共有53个节庆假日,其中皇帝的生日放假3天。宋代有54个节庆假日,但只有18天被定为“休务”,即不需要做公务,而其他天还要和平时一样工作。到了元代认可的节假日就只有16个了。明清时期,节假日比元代还要少。朝廷只规定了三个主要的节庆即春节、冬至和皇帝的诞辰。清朝规定春节放假五日,冬至放假三日,元宵节放假十天。明清时期在节假日的规定上有了一个突出的变化,那就是有了长达近一个月的春节“准”假期。那时官员们由政府的钦天监为他们择定农历十二月二十号左右的一天来“封印”。一个月后的另一天“开印”。此间,官吏们只需偶尔去去他们的官衙即可,而像司法案件这样的要务则完全搁置了,属于不是放假的放假。
明清时期,遇上父母丧有丁忧3年的制度,这段时间可以放假。当然如果你的职位比较重要,又是不可取替的人才,皇帝会酌情起复。而对于衙门的低端公务员似乎没有这样的要求。另外除了这些规定假期,清政府对有功人员也会赐“ 赏假”。
清代太原府巡抚衙门55名官员合影照
古代的中央政府宣告办公时间的开始通常是用鼓和钟来实施的。而地方政府,尤其是州县一级的政府一般使用传梆和打点。在唐代,轮流值夜已成制度,就已经存在了“直簿”制度(值夜班记录) 。李商隐诗说:
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隔座送钩春酒暖,分曹射覆蜡灯红。
嗟余听鼓应官去,走马兰台类转蓬。
“嗟余听鼓应官去”,就是听到鼓声赶紧去上班,这个属于迟到,考勤纪律很不良好,所以被投闲置散。
从秦汉到明清,上下班时间是古人所说的“卯时”,大致上都是一样的,早晨6点或7 点上班,下午3 点或4点下班(申时)。上班时间也就是古人所说的“卯时”(早晨5 点到7 点左右),现在我们说的“点卯”一词就来源于此。古人上下班时间也分夏季时间和冬季时间。清朝康熙帝规定,早朝时间春夏是6 点秋冬是7 点。清代《钦定六部处分则例》也规定,京官统一的下班时间是春分后申正(约下午4 点),秋分后申初(约下午3 点)。只不过那时不叫下班,叫“散值”或“散衙”。申时不值夜的书吏、衙役都可以下班回家了。明·沈周《暮投承天习静房与老僧夜酌》:“临昏细雨如撒沙,城中官府已散衙。”这里的“临昏”“散衙”就是下班时间。
清代衙门
当然有些重要岗位的上班时间更长。例如元代,政府金库的官员、文书、卫士们被要求在“卯酉文历”(上午六点至下午六点的登记薄)上签到。当然,有时候无论是值夜记录还是签到都仅仅是过场,真正尽职的官员是少之又少的。除了要值班的人外,这些低端公务员的上班时间是早上六点到下午六点,属于十二小时超长待机状态。看来古代公务员的饭碗也不好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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