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并不是黑李自成,他确实这样做了,并非后世杜撰。不过福王朱常洵也确实该死,只不过这种死法太过残忍了些。
为何说福王朱常洵该死呢?是因为这个人为人十分贪婪,身为皇亲国戚,已
福王朱常洵是明神宗(万历帝)朱翊钧的第三个儿子,被封为福王,就藩河南。
明思宗崇祯十四年(1641)正月二十日,李自成农民军攻破河南洛阳,朱常洵被活捉,随后被处死,史载李自成命令部下从王府后园弄了几头鹿,与福王的肉一起共煮,名为『福禄宴』,与将士们共享。朱常洵也因此被后人认为是死得最惨的明朝宗室。
但是,民国13年(1924)朱常洵圹志在孟津县(今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麻屯乡庙槐村南约500米处出土,志高、广各79厘米,厚10厘米,楷书,21行,满行25字,四边线刻飞龙纹,撰文者为福王朱常洵的庶长子朱由崧(即南明弘光帝)。圹志盖为盝顶,上面篆书7字“大明福忠王圹志”——圹志现藏孟津县文管会。
圹志内容如下:
从圹志中提到的『祭葬从优,一切丧礼视诸藩倍』和『大明崇祯十六年正月初八日,葬邙山之原』,结合记载了所谓『福禄宴』的《明史》本传同样有两位太监『乞一棺收王骨』『贼义而许之。桐棺一寸,载以断车』的记载,间接说明福王被李自成军队杀害后尸体仍存,『福禄宴』是否存在存疑。
当然,提到『福禄宴』的史料用了『脔分股割』这个词汇,有一种可能性存在,就是李自成军没有将福王的360斤都煮了,而是只象征性地割下了几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