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之强盛,西方不知,而荷兰之强盛,世人皆知。荷兰敢向大明叫板,反映的是荷兰的强盛,也是晚明政府的愚昧。一、十七世纪的荷兰已走在人类文明的最前列。
十六世纪末,十七世纪初是
穿越到16世纪荷兰时期的台湾历史大环境
(一)东南亚:西班牙在马尼拉到菲律宾航线,受荷兰阻碍为确保贸易航线,占领台湾。
(二)日本锁国:因于禁教令与岛原之乱的影响下,于1635年实施锁国。
(三)中国贸易:郑芝龙控制台湾海峡贸易,且西班牙无力购买中国货物。
(四)荷兰原想夺取澳门à失败,转而澎湖,然受中国政府驱逐1624年,占领台湾南部。
(五)16世纪与17世纪初的台湾: 葡萄牙约16世纪中期,经过台湾,并成其为福尔摩沙(Formosa)。
巴赛族,分布于基隆北海岸的原住民。西班牙统治之前先,已经开始出售黄金(原产于东台湾海岸山脉)、硫磺、鹿皮与中国、日本进行贸易。
(六)荷西时代的台湾:
1.西班牙:
1626年登台湾北部后,以噶玛兰族杀害西班牙船员为借口欲占领宜兰,并于1632年占领宜兰。
地域概念:将台湾画分为三省区(地理区)淡水省区、噶玛兰省区、哆囉满省区。
大量征招菲律宾人,担任士兵与劳工。
传入宗教:天主教,西班牙第一位来台教士艾斯奇维(Jacinto Esquivel),为便于传教,编写淡水语词汇、淡水语教理书。其传教范围,包含基隆、淡水、宜兰。
2.荷兰:
荷属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560年,后荷兰政府授权,东印度公司可自组私人武力、与他国签定协约及宣战权,其占领土地,可自行管理(但属荷兰领地)。占领台湾
封建制度:确立荷兰(领主)与原住民(封臣)的关系并以地方会议及年贡维系之间地位。
地方会议:将台湾分成四大区域,分别为北部、南部、淡水、卑南地方会议,北部、南部、由官员主持,淡水、卑南由当地代表主持。每年定期开会。
年贡:源于1642年,荷兰向南路各社征收10捆稻壳,象征服从荷兰人。然因原住民生计每下愈况,荷兰于1648年终止了年贡。
联合村:源于1635年与麻豆社签订之协约,协约里规定「原住民须协助荷兰对抗敌对势力。」,往后臣服之各村社,亦如此办理。
经济:(1)农业,鼓励汉人来台耕种,若生产达指定数量,可获土地及预购期产量价格。主要生产甘蔗(糖)、稻米。(2)猎鹿,鹿皮主要销往日本,制作甲冑。鹿肉、中药:鹿茸、鹿鞭,则销往中国。起初以执照制度限制猎鹿者,后汉人、原住民的强烈反动,改采贌社制,只有得标商人与原住民可以猎鹿。
(3)捕鱼,当时主要渔港为打狗港、尧港,当时每年约有十万尾乌鱼卖入中国。
荷兰贸易目标:中国的金、日本的白银
宗教传入:基督教,原住民选择性的接受其价值观,故当地基督教之发展逐渐与其文化融合。
以罗马拼音(拉丁文),编写新港文
郭怀一事件:因长期对汉人的压榨,所引发的汉人抗争。
二、欧洲
(一)80年独立战争:1568~1648年,荷兰为脱离西班牙的统治所掀起的战争。
(二)宗教战争:1618~1648年,导火线在波希米亚的「布拉格抛窗事件」虽名义上是宗教间的战争,然同时牵扯到政治、利益等问题。荷兰攻击澳门时,西班牙协助葡萄牙击退之。西班牙、葡萄牙,旧教;荷兰,新教。
(三)鄂图曼土耳其:掀起大航海时代的主因之一,为鄂图曼土耳其,阻挡了欧洲与亚洲之间的贸易。1492年,地理大发现à葡萄牙、西班牙、荷兰,寻找通往亚洲的新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