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周某出狱,30多个网红公司高价抢着签约?我只能说这个社会病了,病得不轻。
今天第一时间看到这则消息,真是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作为一名老师,脑海里想像
曾经,一段视频以及里面人说的的一段话,引起全国人民的关注:
打工这方面,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做生意又不会做,就是偷这种东西,才能维持得了生活这样子,进看守所感觉像回家一样,在看守所的感觉比家里感觉好多了,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我超喜欢里面的。
迄今为止这段话时不时地就会在某个你不注意的瞬间出现在你的手机屏幕上,让你捧腹大笑。
周某,网友眼里的“偷瓶大盗”,被赋予“窃·格瓦拉”的人,4月18日出狱了,这个曾经让所有电瓶车车主黯然失色的人物,从此以后“重出江湖处”。
2016年周某因为抢劫罪和盗窃罪被相关法院判处4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在记者做相关采访时,周某说出了文章开头那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话,从那以后,周某人成了网友茶余饭后的笑资。4年半的牢狱之灾正式结束,周某出狱的消息一度冲上热搜,网友纷纷留言感叹周某出来以后会不会重蹈覆辙,因为有消息得知,周某属于四进四出的惯犯,原因一致。
对于周某出狱后,网友一直关心的问题就是他该何去何从,犯了罪的人出来之后会不会再次犯错也同样值得网友讨论。其实对于网友以及小编来说,改邪归正应该是大于重蹈覆辙的,毕竟4年多的牢狱之灾足够改变一个人。
在周某出狱消息放出之后,网传有部分网红公司已经做好了签约方面的打算,签约费甚至高达200万、300万之多。小编第一时间并不是为其感到高兴,而是为这样的网红公司的做法感到不可思议。的确,在周某走进监狱的那一刻,他并不知道他已经走红于网络,在这个互联网经济爆发的年代,像周某这样的人必然会是网红公司争抢的对象。可小编认为,所有的事情都有一个过程,对于周某这样刚出狱的人并不一定适合互联网经济的追捧,网红公司也不一定能安排好周某下半生的路。
各位网友,你们有何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