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原因使得河北铁锨案这样残忍的案件发生?

这是发生在今年七月份的一起恶性案件。
2020年4月9日,马某(清苑区韦各庄村人)雇用王某波(清苑区河北王庄村人)开货车送货,在荣乌高速霸州段发生追尾事故,二人均受伤住院。因马某伤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21 21:35:50

2020年7月16日10时许,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王庄村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两名犯罪嫌疑人持铁锨、刀具疯狂击打受害人。作案后马某田服农药自杀身亡,马某河(马某田之父)被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

该案致2人死亡、1人重伤。但凡看过案发视频的人,都感觉整个心都揪起来了,犯罪嫌疑人马某田每一次用铁锨对老人和孩子的击打,都让人看着胆战心惊。

法律意识淡薄

毫无疑问,发生这样的事情,首先可以确定的就是马某田和马某河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遇到问题想到的解决之道就是用暴力,而非寻求其他合法途径。

犯罪嫌疑人和死伤者原本是亲戚,却走到如今这样的地步,让人唏嘘,而这场惨剧源于一场交通事故。

2020年4月9日,马某(马某田之子)雇用王某波(死亡老人之子,孩子之父)开车送货,却在运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二人受伤,其中马某伤势较重。

据当事人王某波说,事故发生后他垫付了40000元医疗费,用于马某治疗之用。但是之后两家因为医疗费产生的争议愈发激烈,矛盾升级。

看着躺在病床上的马某,作为他的父亲和爷爷心里着急,这是人之常情。可是他们却采用了另外一种方式来“解决问题”。二人来到王某波母亲家中,然后马某田用及其残忍的手段将王某波的母亲杀死,把王某波的小女儿打成重伤。

在他们的心中,这样就可以“解决问题”,法律的威慑力在他们心中毫无存在感。

王某波的个人原因

看起来这件事就是因为钱引起的,而这个钱跟王某波关系颇深。

首先一点,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王某波说自己没有酒驾,因为拉载货物较多,才导致刹车不及,发生事故。他认为,拉载货物过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而马某作为雇主,应该承担一些责任。

可是让人感到不解的地方是,既然是交通事故,那么理应由保险公司来赔付,可是整个事件中并未看到有保险公司的介入,这点很是让人困惑。

在前期垫付40000元医疗费之后,王某波不愿再出医疗费,也正是从这时候开始,两家人的亲戚关系开始断裂,开始由亲戚变成仇人。

马某田之所以做出如此过激的行为,很难说王某波没有任何责任,极有可能因为王某波在赔付过程中的消极行为或者消极言论刺激了马家人。

马家人的要求应该不是很高,让王某波持续提供医疗费,让马某得到好的救治。可是王某波认为责任并非全部在自己身上,自然不愿继续。

马家人感觉“无路可走”,才实施了残忍的违法行为。

冤有头债有主

虽然在法制社会我们不提倡“冤有头债有主”这样的思想,可是这句传了几百上千年的古训自然有其存在的道理。

事情源于马某和王某波,按道理说,一切的矛盾也应该是在二人身上。

作为交通事故重伤的马某,他的父亲和爷爷想要解决问题,该找的应该是王某波,而不应该是他的母亲和女儿。

老话说“祸不及妻儿”,实际上正是这个道理。

可以说,王某波的母亲和女儿为他承受了一切,但是这些惨剧本不应该在她们身上发生,虽然马某田手段残忍,可死伤者终归是无辜的。

对一个老年人和一个幼童下此重手,除了法律意识淡薄,王家人消极应对马某医疗费之外,更重要的是存在于马家人心中的“恨”,仇恨已经填满了他们的心,直接扭曲了他们的人格。

案发之时,马家人肯定认为只要是王某波的家人“都该死”,当时的他们,已经把仇恨从王某波一人身上,扩展到王某波所有家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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