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妈被追加为被告的理由为“偷换”,举证责任在追加人
摘要
姚策与郭威人生转换事件之所以引起社会长久关注,其原因有二:其一,姚策在“偷换”的争论上离世;其二,杜妈也偷换自己的儿
杜妈被追加为被告的理由为“偷换”,举证责任在追加人
摘要
姚策与郭威人生转换事件之所以引起社会长久关注,其原因有二:其一,姚策在“偷换”的争论上离世;其二,杜妈也偷换自己的儿子,如此狠心;许妈一方又是何等高贵,让杜妈值得这样做?作者特作此文,供公众参考。
关键词 诉讼请求| 举证责任 |证明标准
姚策与郭威人生转换事件概述
2020年,姚策被确诊为肝癌。3月15日,姚策在上海救治时被告知血型为AB型,而许妈及其丈夫的血型为A型,许妈踏上了寻找亲子的路途。姚策出生的医院——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自然是许妈寻亲的源头,与姚策同一育婴室的郭威可能被抱错,现代科技很容易帮助许妈实现自己的愿望。当许妈与郭威被确定为亲子关系后,姚策与郭威人生转换事件便成为事实,至于杜新枝(杜妈)与姚策是否存在亲子关系,也是大概率的事情。
2021年2月8日,姚策一方启动的“错抱人生28年案”二审宣判,涉事医院承担全部责任。郭威的出生证记载的出生时间是1995年,郭威的免疫检验报告单自报的年龄可以推断出其出生年为1992年。2月23日,李圣律师在直播间直接将“错抱”说成“偷抱”,全网哗然,“偷抱”直接指向杜妈;姚策回应:“偷抱”不可能是姚策和我哥(指郭威),“不是我爸妈(许母姚爸),那就是我亲爸亲妈”。3月23日,被“偷抱”姚策在争论中离世。
律师为什么在直播间将“错抱”说成“偷抱”
出生证记载的出生时间是1995年,并不意味着郭威户籍登记的时间就是当年;2016年免疫检验报告单自报的年龄,可以推断出郭威出生的时间为1992年;病床上的姚策也称郭威为哥。这些证据大概率的证明,出生证记载的时间可能“另有所用”,例如,用于修改年龄等,但是却律师引导网民理解为“偷抱”,很多网友根本不听杜妈的解释,谩骂其为“恶毒心计”。设想,法院倘若不支持“偷抱”,律师在直播间的“言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诚然,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律师在起诉时,或者在法庭上将“错抱”说成“偷抱”也有正当性,但是,律师在没有起诉前通过直播间的形式求得公众关注,可能与律师的职业道德相悖。“偷抱”地提出已实际对杜妈造成了伤害,不知道律师在直播时有没有考虑此结果,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应当预料到目前实际结果的发生。律师通过网线直播是推广业务的一种途径,每一关注也可能是案件的来源之一,但需要依法进行。
“偷抱”需要达到的证明标准
许妈、郭威一方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可能就是“错抱”,追加杜妈后可能增加了诉讼请求,从目前公开的信息看,要求杜妈承担的侵权责任赔偿数额不超过20万元。人们可能要问,许妈、郭威一方为什么没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费用呢?“偷抱”一旦成立,不仅郭威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许妈及其先生也可以主张此损害赔偿。许妈、郭威一方及其代理人没有把握将“错抱”改成“偷抱”,仅是看到不少网民谩骂杜妈,认为法官可能按网民的意见裁判。
将“错抱”改成“偷抱”的举证责任法定,由提出“偷抱”方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是否发生转移是本回答需要讨论的问题,根据证据理论,举证责任不发生转移,也就是说“偷抱”提出方即便提供了与郭威的实际出生不一致出生证,杜妈说不清楚就要承担“偷抱”的责任,“偷抱”提出方仍需证明杜妈有“偷抱”的事实。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可能被人误读为举证责任转移的情形,能否适用侵权责任值得关注。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原告仅凭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常发生,被告也常常抗辩已经偿还了借款,司法解释规定,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有人认为,此为举证责任转移。在作者看来,该规定不是举证责任转移,司法解释适用的前提为,被告已承认了借款的事实,抗辩的理由是已经归还贷款。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即使该解释适用侵权,杜妈一方不承认“偷抱”,许妈一方仍要举证证明“偷抱”的事实,举证责任法定,不可能发生转移。
将“错抱”改成“偷抱”还涉及到一个证明标准问题。一般而言,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高度盖然性,与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须达到充分确信明显不同。许妈一方提出“偷抱”能不能适用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又可能是公众关注的重要话题:民事诉讼之所以适用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其原因是民事诉讼一般涉及的是财产权利,而侵权一般涉及人身权利,且许妈一方已要求追究“偷抱”者的刑事责任,将“错抱”改成“偷抱”的证明标准要求达到充分确信的程度。
@南京徐剑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