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上海滩的青帮是怎样的存在,都有哪些帮规?

青帮是晚清时代,反清复明的一支队伍,在上海滩为主,天津,东北一带活动,是国民政府支援。这些人干的坏事不可少,解放后青帮也随着覆灭。说到民国上海青帮,就会想到杜月笙、黄金荣、张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5 17:46:06

说到民国上海青帮,就会想到杜月笙、黄金荣、张啸林三大亨。民国上海青帮不是通过他们三个人形成的,但是在他们手里发扬光大。他们借用青帮组织,笼络社会散人,平时他们在租界里向洋人低三下四,在租界外横行霸道,欺压普通群众。靠着黄、赌、毒敛财。他们结社成群,并制定家法,任意处置帮里成员。他们与政府官员称兄道弟,好像世间没有摆不平的事。青帮是民国上海社会的一大毒瘤。

今天我们来分析一下民国上海青帮形成的原因。

什么是青帮。

这青帮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明朝的罗清,根据现存青帮秘籍,青帮一般都认为明代罗清是其始祖。罗清在世时,曾经当运粮军人,因此他组建的罗教在运粮水手中得以传播。继罗清之后,在漕运水手中传播有江苏常熟人翁岩、山东东昌人钱坚、浙江杭州人潘清,明末清初时三人流寓杭州,共兴罗教,三人各建一庵,供奉佛像,吃素念经,路过水手等借居其中,以至日久相率皈教。他们三人广收徒弟、大力造船包揽清朝的漕运,后来雍正到乾隆中叶,朝廷进行围剿水手罗教。铲平庵堂、驱散水手,这成为清代水手罗教向青帮转变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他们由公开转向地下,罗教也被偷偷改成青帮,为了避讳大清,故意用青字。这是简单的青帮的由来。青帮是以拜师收徒弟为入帮方式,而洪门是磕头拜把子为入帮方式,有本质的区别。青帮后分为翁、钱、潘三支,他们传法与成份都不相同,不再一一表述。青帮的发展与漕运很大关系。他们依托漕运起家,主要在漕运中进行贩私活动。因为漕运水手的工钱十分低廉,并遭到层层剥削,水手们为了生存,进行贩私。为了寻求保护,进入帮会。因为帮会有家法,可以相互防止举报。

青帮的十大帮规:

一,不准欺师灭祖。二,不准扰乱帮规。三,不准蔑视前人。四,不准江湖乱道。五,不准扒灰放笼。六,不准引水带跳。七,不准奸盗邪淫。八,不准以卑为尊。九,不准开闸放水。十,不准欺软凌弱。

形成青帮的原因,有以下几个特点,

有水运码头。因为青帮的起家就是漕运,凡有水运码头就有青帮。

有利益分争。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如果这个地方穷得鸟都不拉屎,青帮也不会出现,它的出现,首先有利益,并且能控制利益,分配利益,要不然青帮的人吃什么。

低层人员聚集。出苦力的地方,最容易产生帮派。大家聚集一起容易产生矛盾,只有帮派能帮自己解决。况且低层人员好控制,不像读书人有自己的思想。

政府管理不到。我们现在称为黑社会,青帮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政府管控的触角还有漏洞。有利于他们生存的土壤,他们能形成自己的社会组织。

乱世。罗教的由来,就是明末清初,朝廷更替时的产物。在雍正与乾隆年间遭到打压,而在清末民国初年,青帮又开始盛行。

帮规

十 禁  不准拜二师;父子不准同一师;  师死不准再拜师;关山门不准重开;  徒不收不准师收;兄弟字派有高低,  本帮与本帮引进;师过方代师收徒;  在道不准诽谤道;香头低不准拔高;  十 戒  万恶淫乱;截路行凶;  偷盗财物;邪语咒骂;  讼棍害人;毒药害生;  假正欺人;聚众欺寡;倚大欺小;  烟酒骂人;  十 要  孝敬父母;热心做事;  尊敬长上;兄宽弟忍;  夫妇和顺;和睦乡里;  交友有信;正心修身;  时行方便;济老怜贫.  传 道 十 条  遵法律; 孝双亲;  敬明神; 习正道;  保身体; 善改过;  立品行; 慎言行;  务正业; 戒嗜好.  十 大 帮 规  不准欺师灭祖;不准藐视前人;  不准爬灰倒笼;不准奸盗邪淫;  不准江湖乱到;不准引法代跳;  不准扰乱帮规;不准以卑为尊;  不准开闸放水;不准欺软凌弱.  为了确保\"帮规”为大家遵守,青帮还制定了十条家法:  NO1. 初次犯帮规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犯规”两字,并加以斥革.如犯叛逆罪,捆在铁锚上烧死.  NO2. 初次忤离双亲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胸前烧\"不孝\"两字,并加以斥革.如犯逆伦罪,,捆在铁锚上烧死.  NO3. 初次不遵师训,妄言妄行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顽民\"两字,并加以斥革.  N04. 初次不敬长上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不敬\"两字.并加以斥革.  NO5. 初次以长上资格侵占帮中老少所有财产物件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强夺\"两字,并加以斥革。  NO6. 初次殴打帮中老少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强暴\"两字,并加以斥革。  NO7. 初次犯国法所禁、犯不道德之事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莠民\"两字,并加以斥革。  NO8. 初次诽谤仙、佛、菩萨以及一切宗教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妄为\"两字,并加以斥革。  NO9. 初次不务正业,专事敲诈、逞凶斗殴、不受规劝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无义\"两字,并加以斥革。  NO10. 初次犯奸盗邪淫、伪造虚构、诬栽、殃及帮中老少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无耻\"两字,并加以斥革。  乾隆帝南巡时,曾化装到杭州察看青帮家庙,认为帮内管理有方,便传谕嘉奖,并钦赐龙棍一条,上写;“追犯帮律,打死无罪”。  此棍从此成了青帮中的镇山法宝,以后凡遇重大违反帮规者,即此棍责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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