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我二十四岁,当兵复员后在深圳一家公司上班。公司老板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台湾女人,公司开遍在东南亚。
最早我在公司保安部工作,在一次处理公司员工闹事中,因为我出色表现,
二十年前我二十四岁,当兵复员后在深圳一家公司上班。公司老板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台湾女人,公司开遍在东南亚。
最早我在公司保安部工作,在一次处理公司员工闹事中,因为我出色表现,被老板直接调去给她开车。
在一次酒会上,老板喝的酩酊大醉,我把她送到她在深圳的别墅,想不到她一下子抱住我。我当然不从,不过她从包里掏出来一沓人民币,那相当于我一年的工资。我只好顺从。
想不到老板食髓知味,几乎天天晚上要我陪,而且还找了三个富婆,四个如狼似虎的女人差一点把我吃了。
不到半年,我体重下降五十斤,走路都得扶墙,后来我用老板给我的五十万美金自己开了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