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艺上,李煜是千古词帝,开词之先河,词从此眼界高远,意境深邃,成为士大夫之词。更是留下了无数的经典名句。
事业上,李煜本不想当皇帝,却意外当了皇帝。施行仁政,安抚百姓。放在和平
我有一篇长文,耐心读下去吧。这是对李煜一生的总结和思考。
万般无奈当皇帝
李煜,原名李从嘉,字重光,号钟山隐士、钟峰隐者、莲峰居士、钟峰白莲居士,江苏徐州人。他是南唐中主李璟的第六个儿子,因为南唐只经历了三代,他弄丢了先主李昪打下的大好河山,所以历史上称他为李后主。古人起名字是一门很高深的学问,他们很重视名字中的文化内涵,也包含着父母长辈对孩子未来的期许。登基后,可能认为李从嘉的名字不够诗意大气,就以“日以煜之昼,月以煜之夜”之意改名为李煜,有日月双辉的意思。而号,则是成年之后,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本人取的。
李煜给自己取了一大堆什么隐士、居士之类的号,隐约地告诉我们,他的最高理想是做个隐居于世外桃源的居士而不是皇帝。至于他的字重光,我以为有两层意思。一是日月双辉,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它非常准确地描述了李煜一只眼睛中有两个眼珠子奇怪状态。史书上说,李煜“丰额骈齿,一目重瞳子”,说明他天庭饱满额头大而光洁,一口排列整齐的大龅牙,更为奇特的是他一个眼睛里有两个瞳孔。现代医学认为这其实是瞳孔发生了“粘连畸变”,从“O”形变成“∞”形,俗称“斗鸡眼”,就是你在看我,我不知道你在看谁的那种状态。整个看来,李煜就是看额头像周润发,再往下看就是赵本山的那种样子。经过上千年的发展,中华民族的审美标准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像他这种长相,在今天估计属于丑星级别,但在古代,那可是帝王之相。据说跟李煜长得差不多的,都是帝王级别的人,如帝喾、周武王、孔子都是大龅牙;舜帝、项羽是斗鸡眼。按照概率推算,李煜很有可能要做皇帝了。
后来的事实证明,李煜果真做了皇帝。但可悲的是,他无理政之心和治国之能,他身体里流淌的是风花雪月的浪漫,性格上如孩子般的赤诚和天真。在他四十二年短暂的生命中,皇帝和词人这两种职业一直在打架,最后词人胜了皇帝,所以李煜输了江山,却赢得了“一代词宗”的美名。
李煜和后来的宋徽宗赵佶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他们都不是皇帝的长子,本无希望做皇帝,但赵佶孜孜以求最后如愿以偿,但登上大位之后,致力于发展文化艺术和体育事业,最终玩物丧国。而李煜本是其父亲第六子,又有个一心想当皇帝、心狠手辣的大哥李弘冀,怎么也轮不到他。该大哥为了能当上皇帝,先毒死叔叔李景遂,后又对一身帝王之相的李煜戒心重重,颇有置之死地而后快的心思。在这样的环境中,李煜连小命能否保住也未可知,哪里还有什么心情去争那个皇帝的位子。所以,李煜把号改成隐士、隐者之类的,以表明无心大位、寄情山水之意。为了让大哥相信他不玩虚的,他写下了“浪花有意千重雪,桃李无言一队春。一壶酒,一竿身,世上如侬有几人?”这些意境悠远的诗,借此告诉太子老哥,我的未来就是“一壶酒,一竿身”,做个遗世独立的老渔翁。同时,他潜心研究诗词歌赋书法美术,且造诣非凡。陶谷在《清异录》记载,“后主善书,作颤笔樛曲之状,遒劲如寒松霜竹,谓之‘金错刀’。作大字不事笔,卷帛书之,皆能如意,世谓‘撮襟书’”。关于他的画,宋代郭若虚的《图画见闻志》说,“江南后主李煜,才识清赡,书画兼精。尝观所画林石、飞鸟,远过常流,高出意外”。一代词宗加上书画方面的成就,李煜在艺术史上可谓是空前绝后了。
命运像个调皮的熊孩子,喜欢开些不靠谱的玩笑。公元959年,一心想当皇帝的太子李弘冀暴病身亡,一心不想当皇帝的李煜被立为太子。公元961年,父亲李璟去世,赶鸭子上架般,李煜万般无奈地在南京登基,做了皇帝。公元975年,宋军铁骑渡过长江,李煜“肉袒而降”,南唐在历史上画上了一个悲伤的句号。李煜也被抓到北宋都城汴京,头顶“违命侯”的侮辱性称号,在惶惶不可终日中度过了自己生命中最悲惨的时光,最后被宋太宗赵光义,在七夕当日,赐牵机毒药,毒发悲惨死去。
李煜身上浓厚的文艺气息和天真的性格,注定了他是一个失败的皇帝。“一将功成万骨枯”是万古不变的真理。李煜懦弱而心软,他不愿以黎民苍生的幸福为人质,来赌一段胜败难料的未来。在执政时期,他实行仁政,减轻赋税,放宽刑罚,深受百姓的爱戴。面对咄咄逼人的北宋,他天真地以为服软认输,年年进贡,就能换来和平,这是一种典型的秀才遇见兵的心态。南唐覆亡的历史,和我国最后一个王朝清朝有着极为相似之处。慈禧太后提出“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大量割地赔款,还是被列强揍得鼻青脸肿,最后在辛亥革命中结束了王朝的统治。所以,在历史的轨迹中,弱小的民族是没有发言权的,它唯一拥有的是最后灰飞烟灭的结局。
李煜是个天真的人,这种性格让他屡屡被敌人利用,宋太祖赵匡胤在他身上两次成功运用反间计,在温水煮青蛙中,消磨他的斗志,衰弱他的国力。他对宋太祖赵匡胤派来的一个卧底言听计从,把他看成得道高僧“小长老”,崇信佛教,立志把南唐建成一个佛教国家,对佛教事业大量投资,掀起了一轮建佛庙、修僧塔、塑佛像的热潮,结果导致国力虚弱。他还头脑发热,中了宋太祖的反间计,错杀了国之栋梁老将林仁肇,结果在宋军大兵压境时,手下的将领跑得比兔子还快,直接导致了南唐的灭亡。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可见李煜真的是“很傻很天真”。所以,这个天真仁慈,有着强烈浪漫文艺气息的李煜,在皇帝这一段职业生涯中,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天真的人做不成好皇帝,但是可以做一个惹人怜爱的男人。李煜是个才华横溢、风流倜傥的潇洒公子哥,生于帝王之家,算是个标准的“帝三代”。论财富,整个江南都是他家的,论文采风流,帝王阵中他是第一,更为可贵的是,李煜不仅是个多情种子,更是个痴情的男子。马克思说过,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符合道德,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一切不以婚姻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而李煜不耍流氓,他多情但不滥情,这一点,比有些淫邪的皇帝们不知道要强出多少倍。他后宫佳丽虽没有三千,但是“孤单的时候找人陪”那是绝对没有问题。但李煜倒是任你弱水三千,我只取两瓢饮。在他的婚姻生涯中,有两个女人,就是姐妹花大周后、小周后。这一点,李煜倒是个有定力的皇帝。我们每个人扪心自问,在满园鲜花正艳之时,你能做到不绮心荡漾而折一枝在手细细把玩?所以,李煜做到这个地步,还是有可敬之处的。
境遇悲惨的“违命侯”
公元975年,故垒萧萧,芦荻飘摇,在一片萧瑟的秋风中,南唐首都金陵被攻破,而李煜也走上了前代金陵的帝王孙皓、陈叔宝相同的道路,成为亡国之君,并被押往汴京,成为别人的阶下囚。他回忆那个不堪回首的时刻,写下了这首《破阵子》:
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
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
“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从祖父李昪建国到李煜丧国,计三十九年。南唐占据了我国江南一带最为繁华富庶的地区。李煜用非常自豪的口吻,描绘了当时南京城的繁华,高楼鳞次栉比,花草竞相开放,云山雾罩中仿佛仙境。但毕竟承平日久,李煜和他的臣民们忘记了什么是武器,忘记了战争的存在,最终导致南唐亡于宋人之手,这是作者最为沉痛的反思。
所以,下半阙一开始就说,“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现在我身为俘虏,小腰比沈约的还细,头发比潘岳的还白,简直憔悴得不像样子了。历史有着惊人的相似,南朝陈后主陈叔宝在隋军打到宫门外的时候,仍然在唱着“玉树后庭花”的靡靡之音,同样,在李煜如丧家之犬离开都城的时候,他的乐队不怀好意地奏起了离别歌,惹得情感丰富泪腺发达的李煜满含热泪。这个时候,李煜才真正理解了现代诗人艾青的“为什么我的眼里满是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这句诗的深刻含义。
“我打江南走过,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东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台湾诗人郑愁予的《错误》,描写的是乡愁,但我认为,这首诗也可以作为李煜一生的总结,他自江南走过,但他无法做个归人,仅仅是个过客。在十多年的皇帝生涯中,他像一颗美丽易逝的流星,划过苍穹,而在中国文学史上,他是一颗熠熠发光的明星,闪耀天际。李煜的一生是一个美丽的错误。作为皇帝,李煜输掉了三千里山河,可悲可叹,作为词人,李煜赢得了宋词的江山,可敬可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