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爱我就去死。
一个家族的成年人接二连三的出意外,有的重伤,有的离奇死亡。这和一个女人的执念太深有关。
早年,下乡男知青曾救起过一个被毒蛇咬伤的女知青,女知青死里逃生从昏
不爱我就去死。
一个家族的成年人接二连三的出意外,有的重伤,有的离奇死亡。这和一个女人的执念太深有关。
早年,下乡男知青曾救起过一个被毒蛇咬伤的女知青,女知青死里逃生从昏迷中醒过来,她第一眼看到的是一俊逸不凡的男青年,又得知男青年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她芳心暗许,不可抑制的爱上了对方,然而,她注定要失望了。男青年有女朋友,也一同上山下乡,两个人情投意合,门第相当,即便这个女朋友矫情,啥也不会,但他就是爱她,是他眼中独一无二的风景,被救的女知青很贤惠,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经常用有限的食材做出无限的美味佳肴,即便是一个土豆,她也有本事把它做得色香味美,她深知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就得先抓住男人的胃,自从动了心后,她就格外关注他的动向,再加上知道了他是高干子弟,她就更加热心肠了,她深知自己家境贫寒,前途未来一片迷茫。为了自己的利益和情感,她决定拼了。于是,她时不时的制造一点偶遇。
然后做一些拿手菜给大家吃,表面上给大家吃,实际上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时间一长,大家都晓得了她的小心机。男知青的女朋友也很生气,闹着分手,男知青好话说尽对方才打消念头了,自那以后,他决定远离这个女人,不愿意去招惹是非。女知青看他这样,心如刀割,她质问她,我哪点不好,我长的好看,会做饭,文化也不低,唯一差点的就是不如她的家世,男知青笑了笑,你很好。女的一喜,接着,男知青又跟了一句,可惜我不喜欢。女知青一下子噎住了。
回到城里后,男知青和女朋友两个人喜结连理。女知青只好嫁给了当初一直做自己舔狗的另外一个男知青。可惜,男人得到了就不珍惜,尤其是在她生了女儿以后,时不时的拿话刺激她,打骂更是家常便饭,骂她是贱货,烂货,别人不要的渣滓,自己只是个捡垃圾破烂的人,经常打得她遍体鳞伤。这样的日子女人过不下去了,她原本打算既然得不到所爱,不如找一个爱自己的人。没想到这个男人翻脸比翻书都快,关键是还重男轻女。女儿几岁后,两个人离了婚。女人艰难的带着女儿讨生活。去了魔都,没想到却巧遇了她当年求之不得的男人,此时的男人更加成熟儒雅,早已经冷却的心又活泛起来了,生活的磨难让她的心态格外扭曲,凭什么你们就该衣冠楚楚,我们母女就该流离失所?要是当年你娶了我,我至于过得这么凄惨吗?我哪点配不上你?我这么喜欢你,你凭什么不喜欢我,你个渣男,贱男人。
那个女人有什么好?她根本配不上你。这一切都是拜你们所赐,既然你不仁休怪我不义。
女的年纪大了,就找了一份护工加钟点工,有时候也连带做做保姆,一天几份工,连轴转,目的就是为了养女儿,让女儿接受好的教育,有个好出息,不要像她一样被人看不起。刚好,她打听到她做保姆那家和这个男知青是至亲,一天,凭栏而立的那家男主人后背被人猛地推了一把,惯性使他往前猛的一冲,如果不是在二楼的话,估计已经摔死了。当时,家里没人,保姆也走了,他奇怪的揉揉头,不会是被鬼推的吧。等救护车把他拉走后,女的才从阴影中走了出来,原来她是假装离开,目的就是害人后不露痕迹。实际上,她还真的没有暴露,毕竟那个年代并没有监控视频。第一次得手后,她磨刀霍霍,她才不管对方是谁,只要是和他沾亲带故,都该死。
那次中秋节,他们家决定庆祝一下,邀请了亲朋好友,其中就有男知青一家,她看着男知青家的儿子,小小年纪就是一副小绅士的样子,更是恨得牙痒痒,她想到自己可怜兮兮的女儿,没有漂亮裙子,就连吃根雪糕也觉得是世间最好的东西了,凭什么?凭什么我女儿就该受穷?凭什么你们就该高高在上?我女儿本来就是公主命,都是你这个臭小子,不过她倒是没有对小孩子动手,估计这也是唯一一次良心发现吧。男知青夫妇并没有认出她,她被生活已经折磨得面目全非了,在他们眼里,这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保姆。当天夜里,月满西楼,桂子飘香。一些人兴致勃勃的在院子里赏月,吃月饼,喝桂花酒。她拿出一瓶自己加料的桂花酒,那是她分几次从药店买来的安眠药,她等的就是这一刻。
看着喝完酒就晕晕乎乎的大家,她想,冤有头债有主,你们两口子跑不掉。于是,她将男知青推下院坝里的鱼塘,女主人喝得少,只是微醺,女主人被她一拖,拼命挣扎,她大声喊救命,但却微弱游丝。女的苏醒打破了她的计划,她就用石头砸了她的脑瓜子几下后,看她被砸晕过去,然后仔细的把所有证据和痕迹抹掉,然后,又把这些个昏睡人身上的贵重物品洗劫一空,月饼也用袋子装好拿走,女儿还从来没吃过这么好的月饼呢?另外把那瓶带料的酒也带走了,她却忘了,这样的酒根本不是她这样的人买得起的。这也成了破案的关键 。
次日凌晨,她带上搜罗的东西和女儿离开了,她把昨天偷来的钱物规整了一下,这是一笔不菲的收入。她本来想把酒瓶扔掉,可她实在态喜欢这个玉瓶的材质了,相当雅致高贵,可以当花瓶用。往后余生就和女儿相依为命吧。而这边人家一死一重伤,保姆自然进入了警方的视线,保姆却人去楼空。由于当年办案条件过于简陋,此案也就不了了之。一转眼,十多年过去了。女儿也上了大学,女的凭着当年昧来的黑心钱,挣下了一笔不小的身家,要说她的确头脑聪明,很有经商头脑。女儿放暑假,带了几个大学同学来家里玩,其中之一就是那个小正太,他们见面并没有引起任何波澜,时隔多年,大家都不认识对方,再加上小孩子变化大。女的早已不是当年保姆那畏畏缩缩的样子,人家可是小有名气的乡镇企业家了,时不时捐点款什么的。
当天夜里,小正太发现自己房间里有一个花瓶特别雅致,他只觉得眼熟,鬼使神差,他拿起花瓶,看了一眼瓶子底部,这不和家里大人经常喝的一种洋酒瓶子一模一样吗?这种洋酒的价格可是很昂贵的。第二天,他夸女孩家是土豪。买得起那么贵的名酒。女孩反驳他,我们家以前很穷的,我妈妈以前是做保姆的,这是主家送给她的一瓶酒,她一直舍不得扔掉。有什么在脑海中一闪而过,快的抓不住。回到家后,他一直惦记这档子事,于是就问他妈,爸爸当年怎么死的。她妈把前因后果说了出来,说他爸爸的胃里检测有安眠药成分,而茶水里没有,只有酒里有,可惜其他所有的酒里都没有发现,不过却发现少了一瓶酒,说到这里,她愤愤不平的说到,那个保姆,可真是恶毒啊,我们家和她无冤无仇的,她为什么要害我们?害你爸爸?小正太福至心灵,一下子串联上了。他说同学家也有这种洋酒瓶子,她妈以前也是做保姆的,后来才发迹,小正太的妈妈更加愤恨,她自然发迹快,把人家身上所有的贵重物品一扫而空,然后,问了问如今她的住家地址,小正太的母亲直接就给当地公安机关报了警,说了十多年前的那桩命案。
后来,公安机关很是费了一番周折才令她招供,可以说是丝丝入扣,入情入理,让她辩无可辩。尤其是在法庭上,当年的两个知青见面后,由于她衣着体面,保养得益,所以,几乎没有悬念,小正太母亲很快就认出了她。女人的心思敏感,容易记仇,她几乎下意识的就想到了当年那个女知青准备横刀夺爱的那一幕。她不由得为女人这可怕的执念和报复心给惊呆了。
女人临刑前,小正太母亲去看了她,主要是想欣赏一下她的狼狈不堪,她却吐出一口浓痰,眼睛猩红:姑奶奶最后悔的事就是当年放了你儿子一马,当年他睡了,我其实很好下手的。小正太母亲不由得脊背发凉,忍不住后怕的落荒而逃,身后却传来女人肆无忌惮的嘲笑声。
老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只要做了,就一定会有线索留下,警察叔叔自然就会根据蛛丝马迹侦破,在办案条件那么简陋的年代很多命案都告破了,更别说现在大数据平台,高科技年代。奉劝大家切莫作奸犯科,别伸手,伸手必备抓!人不修德,祸及子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