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人员是如何认定嫖娼案件的?
1、嫖娼的定义
嫖娼是指以付出金钱、财物作为交换条件与异性或同性发生的不正当的性行为;嫖娼与通奸的区别关键是性关系双方是否实现了以金钱
公安人员是如何认定嫖娼案件的?
1、嫖娼的定义
嫖娼是指以付出金钱、财物作为交换条件与异性或同性发生的不正当的性行为;嫖娼与通奸的区别关键是性关系双方是否实现了以金钱做交易,动用金钱(干部承诺利用职权给办事也算)是嫖娼;什么都不用的是通奸。或者说,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
2、司法实践中,认定嫖娼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有性行为发生;
第二是双方关系非特定;
第三是有金钱或其他利益的交换。
没有发生关系,或者没有利益交换,都不会认定为嫖娼。
3、具体案例
以最近火热的某钢琴家嫖娼为例。警方要实施治安拘留,一般是掌握了充分的证据证明上述三个条件存在。例如,通过交通工具约定交易地点,价码,价款已经支付,已经发生关系,以及两人并非一般的情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