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新闻天天有,今年特别多啊!当这些检察在把违法和挽救未成年人未来的时候,竟然能把情与法之间选择了情和违法。这不知道是一种渎职还是滥用职权!
检察沾沾自喜的是表面上救助
奇葩新闻天天有,今年特别多啊!当这些检察在把违法和挽救未成年人未来的时候,竟然能把情与法之间选择了情和违法。这不知道是一种渎职还是滥用职权!
检察沾沾自喜的是表面上救助了一个正在上学的孩子,实际上是放纵了一个坏人!让其在进行犯罪行为后看到了一种逃避惩罚或者减轻处罚的方式,内心里对法律再也没有了应有的敬畏态度。
这个本是一个恶性犯罪,是违反了他人意志的强制性行为,其主观恶意还是相当大的。而受害者也是一个未成年女性,对于行凶者来说,也是评估了自己的实施成功可能性,是一种故意的,恶性较大的行为。
检察本应对这种恶性事件提起公诉,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遏制起到示范作用。然而,却在犯罪嫌疑人父母的请求下,不能依法办事,打出所谓的“亲情”“治病救人”“感化”牌,采取了法外施恩的行为。这是和国家提倡的“法制治国”精神相违背的。
上级部门能够对于该事件发起调查!严查该案件中的一些见不得人的行为,让犯罪分子伏法,让社会回归法制建设。让人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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