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峰未能如江歌妈妈所愿被判处死刑,会让极度悲痛的江歌妈妈感到失望和伤心,继而觉得正义没有得到伸张。但日本司法独立,舆论和公权力不能干预司法,这个判决符合程序正义。
关
陈世峰未能如江歌妈妈所愿被判处死刑,会让极度悲痛的江歌妈妈感到失望和伤心,继而觉得正义没有得到伸张。但日本司法独立,舆论和公权力不能干预司法,这个判决符合程序正义。
关于是不是只有“杀人偿命”才能算是使得正义得到伸张,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
对于死刑的存废问题,长久以来都存在激烈争论,但国际社会的大趋势是,废除死刑的国家和地区变得越来越多,即使依然保留死刑的,判处和执行也会越来越趋于谨慎。
在中国的语境下,赞成保留死刑者认为最严酷的死刑能够震慑继而减少恶性犯罪,而主张废除死刑者则认为,在司法制度还不够独立的背景下,权力干预司法、刑讯逼供等产生大量冤案,而一旦无辜者屈打成招被执行了死刑,更是无法回头的错误。
此外,在一些恶性案件发生之后,我们常常看到民意汹涌,听到“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说法。这样的情况下,反过来说,很容易使得情绪、舆论干预司法,而有了所谓“从重从快”的判决。然而,生命是无价的,没有后悔药,没有“take 2”。在这样的情况下,谨慎比草率好,“刀下留人”比“杀人平愤”好。
有人说,这是“圣母”,你怎么不想想受害者家属的感受呢?这一点毫无疑问,受害者家属的悲痛非常令人同情,但我想讲一个真实的案例。
90年代,有一个德国的汽车方面的专家在南京工作,帮助南京发展汽车工业。后来一家四口被两个窃贼入室盗窃,全部杀害了。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非常吃惊地接到了来自德国的一封来信,是专家在德国的家属希望不要对凶手判死刑。
他们的逻辑是“我们的家人被杀已经是一个悲剧,增加被杀的人绝对不是一个好的结果,希望能够留他们一条活命”。
我们或许难以理解这样的想法,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我们熟知的逻辑,这种人道主义至上的想法似乎很“圣母”。但如果所有的逻辑都遵循生命第一、生命至上,那么或许就并不难理解“为凶手求情”的想法。
此外,死刑对于犯罪的震慑作用真的存在吗?死刑执行的越多,治安就越好吗?事实上,并没有数据能够支撑。我倒可以举两个反例。
比如说立陶宛,在加入欧盟以后废除了死刑,但这之后该国每年的恶性犯罪反而每年在缓慢下降,而非上升。我目前所在的美国有一些州保持死刑,有一些已经废止,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说废除死刑的州,犯罪增多,保留死刑的州,犯罪减少。
最后,民众朴素的正义感当然可以理解。但我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什么是正义的司法”或者“什么能够使得我的心理得到补偿”的观念是可以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的。对于受害方的帮助和心理重建也非常重要,而且社会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