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理论上来讲,任何刑事案件,如果被告人上诉的话,是有可能被减刑的。无论我日本国刑法,还是日本刑法,对具体罪名刑期的规定,都是区间式的。二审法院在审查时,很可能会以一审法院
谢邀。理论上来讲,任何刑事案件,如果被告人上诉的话,是有可能被减刑的。无论我日本国刑法,还是日本刑法,对具体罪名刑期的规定,都是区间式的。二审法院在审查时,很可能会以一审法院未能对案件某一微小细节进行查实,从而影响量刑为由,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对被告人的处罚。
但纵观江歌案,一审对于案件事实的审查,确实秉承了日本刑事审判一贯的传统,即审查的细之又细。当然,在未能全程参与庭审,也未能参与整个案卷查阅的情况下,不能断言一审完全考虑到了方方面面影响量刑的细节、情况,仅只能从媒体的报导以及日本对于刑案审查的专业性来进行一定认定,可能不甚客观,但就个案的影响性而言,本案应该至少在程序上无可指摘,对于事实认定也基本上予以查清。而对于不能查清的部分,则就由裁判官们综合全案、运用心证来具体认定了。
那么从一审的情况来看,判决陈世峰二十年有期徒刑,也基本上是对于检方提出的从七个角度来量刑的综合回应和采纳,当然就刑期而言,应属日本刑事案件中相对较重的判刑了。通过一审法院对于本案事实的认定可知,陈世峰之所以获此刑罚,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1、从江歌身上伤口可知,陈带有及其强烈杀意;2、通过陈世峰杀人前的诸多准备工作及杀人后不合常理的规避动作,可知其具有杀人前预备及杀人后逃避的行为,动机明显;3、江歌倒地后,陈并没有救助的行为;4、陈在庭上并无悔罪意思,而是试图将矛盾转移至刘鑫身上。在全案审理过程中,相信法官正是综合这几点判断来不断步步紧逼真像,从而按照法律规定,得出最终的裁判结果。
对于此案,陈世峰提起上诉,确实是其合法权利,但就其本人犯下的罪案来讲,在如此确凿的证据及基本已查清的事实面前,在其一审庭审的表现及留给裁判官的印象面前,相信二审不太可能对其做减刑处理,维持一审判决可能性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