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两类参公的原因并不相同,性质也并不相同!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行政机关才拥有行政执法权,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才能拥有行政执法权。
也就是说,基层
先说结论:不一样。
这两种都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都属于广义上的公务员,但都不是真正的公务员。
文联、残联这种单位属于群团组织,不是行政单位,一般工作内容比较务虚,比较轻松。
群团组织规格一般与当地行政单位(如财政局、住建局)平级,一把手高配的情况比较多。如县政协副主席兼文联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县总工会主席。在这种单位,想有实权就算了,不过作为一份工作是极佳的选择:工作清闲、轻松,几乎不担什么责任。
城管执法大队、文化执法大队、交通执法大队这种属于行政执法单位,工作内容都是与大众、企业息息相关的执法活动,工作会比较繁忙,责任会很大。
行政执法单位一般隶属于各行政单位(如文化执法大队隶属于文旅局,交通执法大队隶属于交通局)。
行政执法单位的规格一般比上级行政单位低半级,比如地级市交通执法支队会比正处级的交通局低半级,为副处级。
很多时候,执法大队的队长会有上级行政单位负责兼任,如交通局副局长兼交通执法大队大队长,即便不是由上级副职兼任,一般也会由上级班子成员兼任,如交通局党组成员兼交通执法大队大队长。
这种单位,权力和影响力仅限于自己管辖的一块,对其他单位的影响力几乎没有。工作会很忙,责任会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