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看看两个所谓的专家的观点: 专家1: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投诉只有合法投诉和非法投诉,从来就没有过恶意投诉这一说。对一个较真的人来说,少一个芒果不行,今
先来看看两个所谓的专家的观点: 专家1: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投诉只有合法投诉和非法投诉,从来就没有过恶意投诉这一说。对一个较真的人来说,少一个芒果不行,今天少了芒果,明天可能少了是别的东西。我觉得有一个较真的消费者,这个社会可能会变得更好。”
我先对这个专家说下自己的看法,你的所谓投诉只有合法投诉和非法投诉,没有恶意投诉一说,不知道你是从哪儿解读的这一说法,我个人的观点是:维权可以,这是你的权利,但把你的维权扩大了,甚至是恶意的进行维权,或者说,打上维权的幌子,扩大维权,或者达到某种目的,这就不是真维权了。
其他不说,这个张芒果,他是合理的维权吗?一而再,再而三的不断投诉,快递员给下跪道歉,都没用,硬是要把她逼到开除和重罚,这还叫正常投诉吗?张芒果少了一个芒果,其他不说是不是真的是4个芒果,即使是4个芒果,人家给了你一箱子芒果,52元,你还不愿意,是不是有点过分和夸张了?
第二个是:我们投诉还要讲一点温情、人情和人性呢,一个跟你妈妈差不多大的人,给你下跪道歉,希望你不要投诉了,请求原谅,你还不依不饶,这是合理投诉吗?是正常投诉吗?这难道不是恶意投诉?
中国人讲究退一步海阔天空、得饶人处且饶人,我们都是有感情的人,而不是动物。
再说了,你说的较真社会就进步了?较真也看是什么事情,什么范畴,那种死缠烂打的较真,这样的较真,真的不是社会进步。
专家2: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尹少成:“聂女士伪造邮政快递,涉嫌欺诈,这也会侵犯中国邮政的合法权益。”更是无稽之谈,好好地去学习一下法律,什么叫欺诈?两个要求:①实施者的有主观故意;②实施者企图或已经获得利益。聂姓快递员既没有主观故意,也没有企图谋求利益,何来的“涉嫌欺诈”之说?至于损害了邮政公司的利益,更是有点扯远了,快递员没有从这个事件中获得利益,同时,也没有打着邮政公司的牌子去从事业务行为,以此来获利,何来侵犯邮政公司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