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也合法。李成阳当年是被栽赃陷害,开除警队的组织程序也不符合规定。现在事件查清,还其清白,为其恢复名誉、身份和相关待遇是合理合法的。但也要尊重本人意愿。如果是我,我会
不合理。公务员辞职和普通辞职也是差不多的,在根据公务员本人意愿申请,并且经过任免机关的批准,依法解除其同机关的职务关系,或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依法律规定的条件与程序辞去所担任的领导职务。
根据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第二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没有公务员身份的人想要获得公务员身份,只能考录(35周岁以下参加公务员考试),调任(处级或科级事业单位或国企领导调动到公务员岗位任职)
原则上不存在官复原职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