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制共和制为什么要设立一个无实权的虚位元首(总统)?

正所谓“蛇无头不行,兵无主自乱。”每个国必须有一个国家元首作为象征,其代表着国家的利益,行使着宪法赋予的权力,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议会共和制和议会君主立宪制同归为议会制,其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9 12:11:15

正所谓“蛇无头不行,兵无主自乱。”每个国必须有一个国家元首作为象征,其代表着国家的利益,行使着宪法赋予的权力,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议会共和制和议会君主立宪制同归为议会制,其发展源于英国议会,组织形式脱胎于英国西敏制,经过长期的发展,其外延已经大于西敏制。这些国家之所以设立总统有其历史原因,也有现实需要,更有法理的要求。这些采用议会共和制国家历史上也都往往也是君主制,但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如资产阶级革命、被殖民占领、君主战败退位等原因导致国家元首缺位,而政府组成形式却选择更具代表性的责任内阁制,这时就需要选举一个元首来代表国家。一战结束后,德皇威廉二世被迫退位,魏玛共和国进行民主普选弗里德里希·艾伯特出任德国总统。

对于议会共和制而言,议会是国家的立法机关,政府由议会多数党或者政党联盟组成,成立责任内阁,对议会负责。责任内阁其实很不稳定,其往往会因为政策失误、政治丑闻、组阁失败、议会斗争而垮台,这样很容易造成政治动荡。这时候就需要没有实权,但又具有相当影响力的总统出面平衡各方力量,维护国家团结稳定,平稳度过政治危机。法理上讲,议会共和制作为代议制政体,政府的组成源于议会,其只对议会下院负责,而并不能代表普遍国民的意志,所以其由议会下院推举,但名义上必须得到总统的首肯。因为通过选举上台的总统(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有的国家是国民普选,有的是由议会两院共同选举产生),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法理授权来源于人民,体现人民的意志。其对政府行为有一定监督义务,但不能越庖代俎。这其实也是一种制衡关系,只是不同国家制衡的强弱不同。这也就是为什么不同的议会共和制国家,总统或国家元首的权力略有不同的原因,有的完全没有实权,比如:德国、意大利;有的又一定实权,如:巴基斯坦,原来的土耳其;有的还有很大实权的,如法国,俄罗斯(半总统制有争论,有学者认为其是议会制的变体)。

本文图片来自百度图片,1现代责任内阁的起源地英国西敏宫,2为弗里德里希·艾伯特,3为经常出现组阁危机的意大利议会,感谢提供,欢迎大家批评指正留言点赞!

图片截取百度百科,感谢提供。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