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法》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它是在1957年6月25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条例》基础上,经修改,于1995年2月28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
人民警察法不属于行政法,行政法是行政机关用于社会管理的法律,是对普通的社会违法行为进行约束,而人民警察法是为了约束和保护人民警察这个特定群体而制定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