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不同,注定人是要互相避讳的。这是羞耻感的需要,也是伦理道德之必须。
但是,由于人生阶段的不同,也是可以不相避讳的。人们有幼年不避父母,青年不避夫妻,老年不避子女之说,这是
谢谢邀请。
我今年六十多岁了,但实话实说,对这种说法还是第一次听到。
当然,如果说是上古时代,混沌未开,男女是无别的,几代之内甚至亲人之间都可发生性关系。但那是原始社会,进入文明社会以后,男女有别,男女授受不亲已是公认的行为准则。
我也并不是老顽固,食古不化(笑)。但我以为既使是夫妻之间,也应该有所避讳,整天赤裸裸的,倒是坦诚相见了,可没点神秘感了,就像是天天面对满汉全席,你烦不烦啊?真正有教养,有思想的夫妻,特别是女性,既使是面对自已的丈夫,也是要有所保留,使夫妻间始终保持一种新鲜感的。
男孩该避母,女孩更应避父。我们这里,一般三、四岁以后,男孩就不能跟妈妈洗澡了,女孩更是从小也不跟爸爸去洗。男孩成长期的问题,女孩成长期的问题,都是由爸妈分别给以指教。
当然,从感情上说,男孩一般跟妈妈近些,女孩一般与爸爸更亲,这是常情。同时,对孩子青春期的教育,做父母的都不应该缺席,但应根据专家的指导和科学的方法进行教育。毕竟,这一点谁也不会否认,天下做父母的都希望自已的儿女能有一个健全的人格、良好的归宿。
最后我想起了上世纪80年代的一个故事:一个中国作家代表团访问美国。在研讨会上,主持人向一著名作家提了个问题:为什么你们中国人迴避谈性?他怎么答?他首先指了指坐席前桌上对方赠送的一个礼品盒说,这是民族习惯的不同。就像这个礼品,你们要是接过来,会马上当着客人面打开,然后哇的一声,这个礼品太美了;而我们民族的习惯呢?当着客人的面打开礼品是不礼貌的,只能拿回家去再打开慢慢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