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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的管理要注意下面的问题:
1、印章的使用:建立统一的印章使用审批制度,做好统一的使用登记表 。一般来说,领导批准后,印章使用者应填写统一的用印登记表,企业负责文
印章是一个单位的代表,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实践中代表一个单位对某项事情的认可,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因此,印章的使用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即有专门的部门和专职的人员负责管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对所有需要加盖印章的材料须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盖章;制作用印登记册,使用时需填写事由,部门,批准人,用印人等: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公章禁止带出单位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过批准,由印章管理部门专职人员携带前往,用后立即带回;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上盖章。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法定代表人同意;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总之,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具体经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办理任何事情。
如果员工偷盖了公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8]7号《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行为人盗窃、盗用单位的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私刻单位的公章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它犯罪活动构成犯罪的,单位对行为人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的,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49条的规定,如果构成表见代理的话,那么公司将要对善意无过错的第三人承担责任。
该回答通过法律法规结合网络知识总结,是否妥当,与各位共同探讨交流,互相学习。(本文图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