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历史上真的有天子犯法而被入刑的么?

原话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本问题下的其它回答中已有提及,我就不再赘述了。而类似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类——古今中外,即便现在一些国人所认为的西方“法治国家”,实则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1 07:26:51

原话并不是“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而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出自《史记·商君列传》。

事实上,在中国古代的政治体系内,天子不可能受到任何法律制约。

因为,这句话最早就是说的典故,就是秦国王子犯法。

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国变法,推行以军功定爵位,改变继承制度在内的一系列法令,年仅14岁的太子嬴驷违法。为了确保法令的权威,商鞅上奏秦王说,太子虽然不好处罚,但当老师的有监护责任,就把太子的两个老师公孙贾和嬴虔分别处以脸上刺字、割掉鼻子之刑。

商鞅这个举动震慑了所有对抗新法的人,大家一看,哟,太子也不能逃避处罚,所以就都乖乖地服从命令。

此后,新法顺利推行,秦国变得富强起来。

因为司马迁的记载,“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句话也就变成了老百姓心目中的一个神话流传下来。

不过,在漫长的历史中,中国并没有真正的法治精神,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首先,身为天子的皇帝,是上天在人间统治的代表,他凌驾于一切法律之上,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对的,哪怕是讲错了话,也是“金口玉言”。杀错了人,可以事后平反,做错了事,也会有替罪羔羊。

所以,根本不可能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道理。

其次,历史上有过几次“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事例,但同样不是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而是收买人心、推行政策、权力斗争所导致的个别现象。

比如王莽篡汉,为了篡夺皇位,王莽处心积虑做了很多事情为自己积攒好名声。其中,最让天下人震惊的一件事,就是他逼死亲生儿子。他的次子王获,因为杀死了一个家奴,最终被王莽逼得自杀。

还有隋文帝杨坚的第三个儿子杨俊,被封为秦王后大兴土木,用公费建造王府,还超过了规定的规格。有大臣上奏说,罪名不过是违反制度,不必如此严厉。隋文帝回答道:“法不可违。我是五个儿子的皇帝还是天下百姓的皇帝?照你们的说法,为什么不另外制定皇帝儿子遵守的法律?”

不过这样的事情,大多数是凤毛麟角。

不绝于史书记载的,往往是王室内部的争权夺利导致的互相残杀,而这样的例子,就和“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相隔十万八千里啦。

所以,历史上从来没有过天子犯法而入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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