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是出自《史记·商鞅列传》的一句话。它反映的是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期间,着力塑造法律的权威性和公平性。这句话,也一直被很多有为的君主和刚正不阿的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是出自《史记·商鞅列传》的一句话。它反映的是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期间,着力塑造法律的权威性和公平性。这句话,也一直被很多有为的君主和刚正不阿的大臣所引用。但事实上,在等级制度鲜明的古代中国社会,“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只是一种理想。
为什么说只是一种理想,而很难付诸实践?因为在中国古代社会,官吏是特权阶层。有关官吏的权益,在律令上都给予明确保证。
最明显的一例就是,官员犯罪有官可以抵罪。因此,官吏无论犯了何罪,首先可以用处分当之,然后可以用官职抵之,再差也可以用金钱赎之。这就决定了官吏在面临法律的惩处时,拥有很大的应对空间。而对于一般百姓来说,他们一旦犯事,只能接受法律施加给他们的惩罚。
既然普通官吏在律令面前尚且拥有特权,天子就更不必说了。所以说,在中国古代尽管会鼓吹“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是很难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