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时期的特殊手段。
我们这里很长一段时间诊所停售感冒药,同样不能接诊发热患者。因为一旦接诊或者处理,势必会延误诊断,引起疫情扩散。
虽然这样的方式有一点武断,但是谨慎一
谢邀!
恰好我自己私人执业,比较了解情况。这个具体得分情况:
1、接诊医生只是熟人看了一下,没有具体用药,只是根据经验分析了病情,并且指导说这个可以吃个什么什么药,病人自己购买,大夫不收钱,这不属于非法执业,因为没有具体执业操作。
2、医生看了一下,写了处方,并且指导如何服用,不管收不收费,都涉嫌非法行为,因为不在注册地点执业,也是违法的。但这个情况比较轻微,处罚相对轻一些,虽然开了处方,但不收钱,这个得具体对照《条例》,看卫健委或者法院怎么判。
3、医生自己带药,亲自操刀输液治疗,并且收取费用,这个比较恶劣,既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又不在执业地点执业,而且输液是护士的工作,医师不得亲自动手。
所以,根据发布的情况,只是说在“玩具屋”非法执业,但具体是哪种情况,没有明确说明,比较笼统,法院也不一定就会按发布的情况判。
疫情当前,接诊发热患者确实比较难,我们无法通过肉眼看到病毒,也不能病人一来就让去医院,那诊所就不能干了。
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紧急救援,比如突发心脏病,落水昏迷,车祸现场紧急救助,这都是允许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医师本身就是一个资格,只要取得证书,就说明有执业能力,应该可以允许多地执业,或者说应该允许闲余时间在执业地点之外看一定程度的疾病,因为这毕竟不影响他水平的发挥。反正我对执业地点的规定有不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