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假如知府上任途中遇害,其他人拿着他的官印能否蒙混过关?

清朝有个山匪还真办到了,拿着被他劫杀的官员的印信,愣是跑到安徽当了半年知府。
1664年(康熙三年),两榜进士郭世纯接到吏部命令,命他即刻启程前往安徽池州就任知府一职。
郭世纯,号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10 09:31:45

假如知府上任途中遇害,别人拿着他的印信,是可以蒙混过关的,只不过有点难而已。

知府属于从四品,按照清朝官员上任的制度来说:

所以,如果你要冒充知府上任的话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你要给你的家眷安排好,这点还是很容易的,毕竟在清朝时期,女人再是大户人家也是足不出户的,所以,你只需要按照人数酌情安排就行。侍卫么?全部杀掉,找100个临时的群演,但也要酌情训练一下。

其次,你需要和被杀知府的腰牌描述有共同点,特别是脸上有痣的,身材方面的,最起码要形容的灭有太大的差异。文书到没有什么,拿好就行。

再次,路上遇到送行的熟人官员,你可以避而不见,可称病也可称清廉。到任交接时,你要确认你的上一任不认识你,你还得有一定的文采,清朝很多人都是喷文言文的,大白话肯定不行。至于总兵、和你的上司完全不去拜访。也没啥,就是得罪人,他们可能会给你穿小鞋,真的到无所谓,假的本身就心虚,所以要处理好这之中的关系。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每年的述职,面见皇帝,没有理由推脱的,我也想不到好的办法。

综上而言,在清朝想要冒充知府这样的官员,不能说完全没有可能,凡是没有绝对,但真的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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