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评论,真的,如果老人在拿出菜刀砍人前,被人见义勇为夺下并被制服,导致他身体受伤,我可以说,百分之百你这个见义勇为的会倒霉。
现在的制度就是,不管什么情况,弱势群体优先考虑。
面对这个持刀行凶的疯狂老人,不禁要问:是老人变坏了,还是坏人变老啦?案件经过:
2020年8月12日11时多,在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发生了一起命案,67岁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当街持刀行凶,结果造成两名女性一死一轻伤。受害人均是女性。
案件后续
刘某某被警方迅速控制。经医院鉴定:刘某某无精神,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8月13日,刘某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
在刘某某杀人案件中,也许我们会觉得围观的群众为什么没有人上前制止?是不是人心太冷漠?为什么没有见义勇为的人站出来?笔者认为:一、刘某某太凶残,太疯狂。
刘某某,当街杀人,是蓄意杀人。凶手手持利刃,疯狂杀人,手段极其残忍。围观的群众,无法近身,制止犯罪。
二,所有的生命都是宝贵的。
刘某,专挑女士下手,两名女士一死一伤。我们非常非常同情她们的遭遇。但是,面对疯狂的凶手,无论是处于自我保护的本能,还是理性的趋利避害的原则,都不能冒然上前制止。
如果,面对手持利刃的凶手,一位冲动救人,就有可能有更多的人受到伤害。受害女子的命是命,围观群众的命也是命。所有的生命都是宝贵的,都值得尊重!
三,见义勇为,弄不好会惹火烧身。
诚然,见义勇为,扶困济危,是中国人自古以来提倡的传统美德。
但是,这些年我们看到了很多见义勇为反被讹的例子:
善良的中学生,扶起摔倒的老人,被诬陷是肇事者。
快递小哥, 送餐途中看到老人犯病倒地,好心送老人去医院,被家人讹诈;
去年九月,河南信阳,老人与男童相撞后试图离开,目击者孙女士在小区门口阻拦。争执期间,老人心脏骤停倒地,她拨打120抢救,老人不治身亡。11月21日,孙女士收到法院传票,赔偿老人家属40万元。
行善者,转眼成了被告,还要赔偿巨款。难道这就是做善事的报应吗?
这一桩桩事件,让善良的中国人迷惘:都说好人有好报,为什么见义勇为的人, 时常官司缠身,好人没有好报?
不要谴责那些围观的群众,太麻木,太无情,太冷酷!严惩凶手,减少犯罪,这是司法部门应该做的事。让我们的社会更公平,让我们的人民更友善,这需要整个社会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