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看到这条新闻的截图,基本可以确定这个截图的真实性(也有很小可能是有人想恶作剧)。这个新闻的荒谬性在于吴承恩是明朝时期的人,《西游记》也是那时的作品。此时的起点中
拜托,法治社会诶,空口说白话那就是欺诈了。麻烦版权管理的相关部门去调查调查,他们可有和吴承恩本人的或委托人的授权书、协议合同之类的就行了。如果他没有相关证明材料,且盗用他人版权已有非法盈利,那就构成欺诈?诈骗?不是学法律不是太清楚。反正情节应该比复印他人房产证再去卖别人房要严重吧?这不是说撤销这几个字就能当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的!所以说,在起点看过这些书,且付过费的,应该可以去起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