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说一说,双方的创始人,吴起与司马错。
吴起(公元前440-前381年),战国初期人物,强魏扶楚和变法等等。
司马错(大致活动在公元前316-前280年),战国中期人物,灭蜀国,伐楚国。
再来比较
关于这个问题,《荀子》中已有了公认的论断:“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这既是实战得出的结论,更有其客观的原因。
一、秦锐士可视为魏武卒的升级版
魏武卒是战国初期由军事天才吴起创立的,其人员标准为:身穿从头到脚的制式装甲,手持长戟、腰挂铁剑、身背强弩以及50支箭;出战时,随身携带三天军粮,在全身负重约50斤的情况下,能在半天内急行军100里。这种标准化的重装步兵,在春秋战国之交战,堪称领先各国的跨时代变革,成为魏国称雄天下的武力保证。
而秦锐士,比魏武卒的诞生晚了将近百年,是随着战国争霸的展开、在军事技术与制度不断进步的基础上应运而成的,天生就具有后发优势。比如,秦锐士的负重比魏武卒多了30多斤,同时还要考核使用各种武器的搏击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与魏武卒相比,标准更高、更加专业化。
用现在的语言来描写二者的差距的话,可以把秦锐士视为魏武卒的2.0版本。
二、支撑军事的是背后的国力
同为农耕为主的诸侯国,战国时期各国的比拼,说到底还是看综合国力。战国初期,魏国的一枝独秀,建立在其继承自春秋霸主晋国衣钵的基础上:地处华夏民族发源地的中原地区,千里沃野、物产丰富;同时,魏文侯又任用法家的先行者李悝,进行了取消贵族世袭制、鼓励农耕、解放生产力的一系列变法,使魏国的实力进一步领先各国一个身位。
而秦锐士的创立,是在商鞅变法之后,以农战为立国之本的秦国,国力早已领先崤山以东各诸侯。再加上陆续夺回河西地区、抢占富饶的巴蜀,此消彼长之际,秦国以战养战,国力与军力同步滚雪球式的增长。
三、秦国先进的军功制度
商鞅变法带给秦国脱胎换骨的变化,不仅体现在经济、法制、国家管理体系上,军事改革更是家思想的重要基因。
首先,在商鞅的制度下,秦国所有人的功名爵位,只能通过种地和打仗获得,其他的上升渠道基本被堵死;
其次,细致到恐怖的军队管理及爵位提升制度。秦军推行了连坐制,在战场上,逃跑退缩面临的结果,比战死还要恐怖;每场战斗,对于各级将士的斩首数量都有着具体的要求,举例:攻城战斩首数量必须8000颗,野战2000颗,达到此要求所有人员才能升迁;带领五个人的屯长、带领一百人的将,在战斗中如果不能亲自获得首级,他们自己将要被杀......
第三,完善的制度监督保障。秦军的军功体系极端完善,举两个例子:每个在战场上丢掉性命的士兵,他的功劳都会如实被其家属继承;为了避免冒领、用平民人头冒充敌人等行为,秦军在战斗结束后,会将所有人取得的首级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才按质按量行赏。
所以,秦国的虎狼之师,是被严苛军事制度逼出来的,也是功名诱惑而来的。作为秦军的精锐,秦锐士的作战动力,势必会更加恐怖。
四、人才因素
魏文侯死后,魏国的贵族政治卷土重来,并占据了统治地位;原本领先于各国的人才资源,一直处于不断流失的状态,政治家商鞅、范雎,军事家吴起、孙膑、乐毅,无一不是自魏国出走他国。带着魏武卒走向衰落的庞涓,正是逼走孙膑的罪魁祸首。
而秦国则完全相反,原本贵族的特权被取消殆尽,只要能为国立功,无论什么出身、来自任何地方,都能在秦国获得高官厚禄;而且在完善的监督机制下,其奖惩制度极其公正公平,这就是为何秦国百余年间在各领域一直人人济济、毫无断层的原因。
总之,秦锐士对魏武卒的碾压,既有时代的因素,更有制度及国力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