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是的。
题主想问的问题是,如果受害人因为被司法机关错误的拘留,错误逮捕,甚至会被错误的审判定罪量刑,最后又被确认为无罪,如果其可以获得国家赔偿,是否一定需要先申请?还是说受害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27 01:35:27

关于刑事案件如何申请国家赔偿,当然应当由赔偿请求权人先申请,根据巜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是不会也不能主动的。申请刑事国家赔偿,其具体操作,个人认为可简略分成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确定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你得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第18条的规定,确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有侵犯受害人人身或财产权的行为,且这些行为不是因《国家赔偿法》第19条的情形引起的。

其次,明确赔偿义务机关,也就是确定你应当向谁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即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承担履行赔偿义务的机关。你应当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的规定,确定赔偿义务机关。

第三、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根据《国家赔偿法》第6条、第20条的规定,若你是赔偿请权人,那么你可以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2条的规定,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

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

第四、等待赔偿决定。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3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在此期间,赔偿义务机关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第五、申请复议或向相应的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逾期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即不作为),或作出不予以赔偿决定,以及赔偿请求人对作出赔偿决定的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在决定期限届满或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若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国家赔偿法》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第六、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5条,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赔偿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或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以上简略作答,不尽详实。若你还满意,希望了解更多法津常识,请关注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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