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电话是多少 苏州大学官网电话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苏州大学电话是多少,以及苏州大学官网电话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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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25 00:41:46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苏州大学电话是多少,以及苏州大学官网电话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1、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2、苏州大学研招办电话、传真、地址、邮编 3、苏州大学招生办电话号码 4、苏州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5、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预约挂号电话是多少? 6、2020年苏州大学新生开学入学须知指南和报到时间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一、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0512-66557122(课务)

0512-66557322(考务、成绩)

0512-66558062(学籍)

二、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简介

苏州大学 文正学院是在我国高等教育大变革、大发展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她是 苏州大学 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大胆探索和实践高等教育多元化发展新路径的产物。

学院在1998年12月经江苏省教育委员会批准成立,时为公有民办二级学院,并于2005年获准改办为独立学院。2012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学院在省内独立学院中率先由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

学院位于古城苏州,坐拥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夜半潮生看串月”的石湖景区,历史人文资源丰富,尊师重教风气浓郁。学院图书馆是“建筑界诺贝尔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王澍的代表作,其巧妙融合“山”“水”概念并深涵造园思想,蜚声海内外。学院注重对学生进行“文者文章、正者道德”的精神引领,使得“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责任担当成为全院上下的一致追求。

学院位于苏州古城西南的吴中区,东临吴中大道,西傍吴山,北靠石湖和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占地600多亩,在校生9300余人。学院依山傍水,景色优美,环境优雅,是莘莘学子学习深造的理想场所

学院始终坚持以“科学定位、创建品牌”为前提,以“规范管理、稳健发展”为保障,以“吸纳资源、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培养学生为中心、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为宗旨,以“通才、实用,强调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为办学特色,以“自强、博学、弘毅、拓新”为院训,充分依托 苏州大学 的优质资源以及苏南地区的区位优势,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实行人才的多样化培养。

学院现设有36个本科专业(含方向),涵盖法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等多个学科;各类教学设施完备,图书馆、实验室、运动场、学生公寓等功能齐全。学院注重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仅2010年度,学院共获得包括中国机器人大赛冠军在内的国家级、省级奖项21项119人次。

学院坚持走国际化办学之路,注重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模式,着力拓宽学生的国际化意识,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学院先后与德国、美国、日本、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及香港、台湾等地区的10多所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每年均有为数众多的学生前往交流和学习。

在“十二五”期间,学院上下将齐心协力求创新,一心一意谋发展,朝着国内一流独立学院的目标而奋发努力。

苏州大学研招办电话、传真、地址、邮编

苏州大学研招办电话:0512-65227655、0512-65227656。

苏州大学研招办传真:0512-65227655。

苏州大学研招办地址: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州大学校本部蕴秀楼。

苏州大学研招办邮编:215006。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首批入列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扩展资料

1、师资力量

苏州大学全校教职工5197人,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2489人,其中诺贝尔奖获得者1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7人,发达国家院士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7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6人,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1人、“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8人、“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3人,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6人。

2、特色活动

苏州大学于2013年开始举办苏州大学U-run校园马拉松活动,该活动由苏州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主办,多个职能部门承办,旨在通过高校马拉松赛的开展,吸引并带动更多师生、校友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增进体质健康,培养当代苏大人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学习方式,形成苏大自己的校园品牌文化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苏州大学

苏州大学招生办电话号码

电话如下:

根据苏州大学官网信息显示,

招生就业处咨询热线(7月4日前):0512-67509412、67504735、67503407、67503542。

招生咨询QQ:800039119。

联系电话:0512-67507943、67507941。

传真电话:0512-67507941、67507942。

地址: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17楼。

邮编:215021。

招生政策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大类及其包含专业,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苏州大学

苏州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苏州大学

学校地址:天赐庄校区坐落于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独墅湖校区坐落于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阳澄湖校区坐落于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8号;未来校区坐落于苏州市吴江区。

上级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入列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国防科技工业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第三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苏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苏州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独墅湖校区炳麟图书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苏州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确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本科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六条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天赐庄校区东吴门)

第三章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录取原则

第八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依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第十条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大类及其包含专业,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学校部分本科专业开展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试点,本科毕业并达到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只发放一本学位证书,所授两个学位在证书中予以注明。项目管理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简介可查阅学校本科招生网。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

1.凡通过生源地省级招办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可报考。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除此以外,根据相关专业培养及就业的实际情况,报考材料类、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者,要求无色盲、色弱。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程。

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基础扎实,以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音乐表演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分课程以英文授课,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4.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5.报考我校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的考生,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考并享受我校相应类型录取政策。其中,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需经国家体育总局公示无异议。

6.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各专业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在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十二条录取原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2.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经省级招委批准后调整至生源充足的其他省份。

4.符合高考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5.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在特殊类型招生中,作为报名资格审核的参考;在普通高考录取中,当考生按同分排序规则比较后分数仍相同时,作为安排专业的参考。

6.普通类专业录取方法:

⑴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录取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⑵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于录取规则另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其中,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⑶进档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使用生源地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

⑷进档考生同分排序规则。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选考科目中第一高分科目、第二高分科目、第三高分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两科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⑸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原则上只录取填报有此类志愿的考生。

7.体育教育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8.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9.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以及因疫情防控公布的调整方案执行。

10.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地方专项计划考生、面向江苏省部分地区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考生、南疆单列计划考生、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内地西藏班毕业生、对口援疆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未来校区学术交流中心)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高考成绩优异且录取在有关专业的考生,入学后有机会选拔进入敬文书院、唐文治书院、巴斯德英才班学习。

第十四条录取在未来科学与工程学院的考生,安排至未来校区就读。未来校区地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核心区域,围绕“面向未来、面向国际、面向产业”的办学定位,开设社会急需的高精尖专业,培养新工科复合型创新人才。其他新生,结合所属学院(部)、书院的办学地址等实际情况,分别安排至天赐庄校区、独墅湖校区、阳澄湖校区就读。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复查。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第十六条收费标准

1.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及学校财务处网站、本科招生网查阅。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苏州大学新生报到手册也将告知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

2.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至1500元。未来校区住宿费如有变化,按学校报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符合要求的本科生在校期间可申请转专业,具体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设立以“扶持培育、奖励优秀、励志助学”为宗旨的评奖评优体系,形成了以奖学金、助学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困难补助为主的“六位一体、联动助学”立体保障机制,构建“发展型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赋能个人发展,激励广大学子成长成才。有关程序按国家、生源地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本科招生网提供我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录取规则、招生专业介绍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本科招生网址:

联系电话:0512-67507943、67507949

传真:0512-67507942

电子邮箱:zsb@suda.edu.cn

咨询QQ:800039119

微信公众号:苏大本科招生(sudazsb)

监督举报电话:0512-67507343

第二十一条苏州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苏州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学校审议通过,由苏州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预约挂号电话是多少?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始创于1883年(清光绪九年),是卫生部首批三级甲等医院,为江苏省卫计委直属的省级重点医院,苏南地区医疗指导中心。那么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预约挂号电话是多少呢?

1、 电话:0512-65223637。

2、 官网:。

3、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海路899号。

以上就是给各位带来的关于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预约挂号电话是多少的全部内容了。

2020年苏州大学新生开学入学须知指南和报到时间

一、报到时间

9月14日6:30—21:30

二、报到地点

苏州大学 东校区广场各学院(学部、中心)新生报到处(苏州市东环路50号)

三、报到程序:

1、新生先到集中刷卡点刷“苏大通卡”,打印报到单或由工作人员扫描“苏大通卡”背面的二维码以获取报到确认短信或“你好苏大”APP信息推送。

2、新生到各学院(学部、中心)报到和资格复审,并领取相应入学材料。

新生提交的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审核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硕士研究生:审核毕业证书原件,并留存复印件。(2015届本科毕业生需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一律不予报到,并取消入学资格);博士研究生:审核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并留存复印件。(2015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报到时需取得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否则一律不予报到,并取消入学资格)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复印);

(4)照片(准备4张1寸近照备用);

(5)研究生党员调转组织关系;请上网查看:

3、非在职研究生凭录取通知书自愿到当地派出所调转户口关系,迁移户口的同学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到学院(学部)新生报到处(迁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 苏州大学 )。

4、由学院(学部)接待人员陪同前往宿舍安排住宿,被褥及生活用品等由学生自带或到学校后自己购买。

四、注意事项:

1、9月14日我校在火车站(苏州站、苏州北站)、汽车北站、汽车南站设有新生接待站

(接站时间:火车站6:30——21:30,汽车站7:00——18:00)。

2、研究生按学校规定交纳学费,住宿生的住宿费按学校统一安排登记的住房标准收取。随录取通知书寄一张用于缴费银行卡,新生向学校所发银行卡上存入学费、住宿费、体检费。银行卡上预存费用一览表如下:

收费项目

学费

(元/生年)

住宿费(元/生年)(预存)

体检费

(元/次)

合计(元/生)(预存)

备注

学术型

硕士

8000

1500

20

9520

 

博士

10000

1500

20

11520

 

专业型

硕士(含七年制临床医学)

10000

1500

20

11520

除mba、MPA、MFA、MPAcc外

工商管理硕士(MBA)

35000

1500

20

36520

 

公共管理硕士(MPA)

20000

1500

20

21520

 

艺术硕士(MFA)

20000

1500

20

21520

 

会计硕士(MPAcc)

30000

1500

20

31520

 

在职临床医学博士

16000

1500

 

17500

 

缴费方式(两种):

(A)、学校统一扣款(如有生源地贷款的学生,请勿将学费存入学子卡,具体操作请参照(B)方式)

a、学生必须于报到注册十天前,将预存款(学费、住宿费、体检费)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存(汇)入您的太平洋学子卡(以下简称学子卡)账户。

①直接在当地交通银行营业网点将现金存入您的学子卡账户。目前,交通银行已在全国近140个城市实现联网,异地存款银行将收取0.4%的手续费(最多不超过50元),并自动在您的学子卡账户扣除,因此您必须将汇款手续费和学杂费足额存入学子卡。

②如果学生所在地没有交通银行营业网点,可就近任选一家银行(包括信用社)办理电汇,转账至您的学子卡账户中,但不得通过邮局汇款。电汇凭证的主要内容:汇款人全称:录取新生本人的姓名;收款人账号:本人学子卡的19位卡号;汇入行名称:交通银行苏州分行。

咨询电话: 苏州大学 :0512-67500342交通银行苏州分行:0512-95559-0(人工)

③新生可携现金,抵苏州时在交通银行苏州各营业网点存入本人学子卡, 苏州大学 新生报到接待处当天也可办理。

b、交通银行苏州分行将在 苏州大学 的授权期限内,根据学校提供的收费标准,从新生学子卡账户内扣缴应缴学杂费,统一划入学校账户。若您不及时存入现金或存款不足,银行无法扣缴将影响您取得学籍。学杂费收据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打印后,再由学院(部)发给学生。收据请妥善保存,遗失不补。

c、请您妥善保管好存款凭证或汇款回单,并在报到时携带来校,由学生自己保管,以备查询。

d、学校财务处实行无现金收付,欠缴学杂费的学生应当将现金存入学子卡,再由财务处统一从学子卡上扣款。

(B)、学生网银直接缴费

学生必须于报到注册十天前开始,用学生或家长的银行卡通过网上银行直接缴纳学费等,具体操作如下:登陆 苏州大学 “网上缴费平台”(),无需注册,直接填写用户名(学生学号),密码(初始密码为学号),验证码,点击“登录”,确认个人信息是否正确,然后选择所需缴纳的费用项(如有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则请选择“体检费、住宿费”两个费用项),点击“支付”按钮,选择银行进行付款即可。

3、根据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规定,凡全日制研究生(带薪、在职除外),须将个人档案调到我校,方可参加奖(助)学金的评定。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请下载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报到时交所在学院负责老师。

4、2015级研究生开学后需要进行体检,具体日程开学后安排。

5、请登录苏大迎新网()查看“苏大通”卡使用说明,并可通过支付宝充值,以免报到当天排队充值。为了同学能顺利、便捷地入住宿舍及学校宿舍的有效利用,请各位同学务必在7月8日至8月5日在苏大迎新网上确认是否需要住宿(是、否),如在8月5日前未确认的同学视为不住宿,网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说明。

持有苹果或安卓手机(平板)的新生用户可以到相应的APPStore或安卓市场下载“你好苏大”官方APP(也可以直接扫描下面的二维码安装),登录并绑定常用手机号码。该APP为 苏州大学 的移动微门户,可以查阅和办理常见的校内业务,包括苏大新闻,苏大通,新生财务缴费、宿舍安排和报到结果等信息服务。

6、不按时报到学生将按《 苏州大学 研究生学籍管理条例(试行)》进行处理,学生报到时将再次审核学历学位证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7、研究生入学基础英语免修考试(小语种除外)将于9月20日(周日)进行,请做好复习迎考准备。通过免修考试的研究生,基础英语课程免修免考,获得相应学分。不通过者或未参加考试者将参加基础英语课程的学习与考核。

8、 苏州大学 在校非在职研究生已被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范围。在校非在职研究生通过学校集体办理参保手续(每年10月至11月办理下一年度保险,过期不予办理)。大学生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00元/年,医保范围为门诊及门诊特定项目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注:缴费标准及保险范围逐年修订,按当年政策为准),在苏大校医院就医还可优惠20%,相关政策详情及就医指南请查阅 苏州大学 网站---苏大经纬---公共服务----后勤服务--- 苏州大学 计生医保工作园地。如不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在校期间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一律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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