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的具体职能 明朝六部的具体职能

今天给各位分享六部的具体职能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明朝六部的具体职能进行解释。本文目录一览:
1、六部的具体职能有哪些?


2、古代六部及其职能


3、古代有六部是哪六部,分别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07 10:30:12

今天给各位分享六部的具体职能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明朝六部的具体职能进行解释。

本文目录一览: 1、六部的具体职能有哪些? 2、古代六部及其职能 3、古代有六部是哪六部,分别有什么职能,管理什么? 4、六部的具体职能 5、六部的具体职能都有哪些 六部的具体职能有哪些?

 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吏部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

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明十三司: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

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兵部明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清职掌全国绿营兵籍及武职官员的机构。职掌内外武职官员的除授、封荫之典,乘载、邮传之制,甄核、简练之方,士籍、军实之数。

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 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

六部的详细职责

清朝的六部指的仍然是吏、户、礼、兵、刑、工六个部。六部在上层结构中人员配置基本相同,各部均设置尚书满、汉各一员,最初满尚书为一品,汉尚书二品,至顺治十六年将满尚书降为二品,康熙六年又升回一品,九年又降回二品,雍正八年更定满汉尚书均为从一品,自此为定制。

尚书下面有左右侍郎,亦满汉各一员,雍正八年定为从二品(官品比尚书低一品两级,变化与尚书同)。六部属官有堂主事分管清档房的满人二员,分管汉本房的满人二员,汉军旗一员。此外还有司务厅司务,满汉各一人,及善本笔帖式若干。

古代六部及其职能

古代六部分别为: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吏部:掌管的是全国官吏的考课、任免、调动、勋封、升降等事务,最高长官为吏部尚书,也被称为“天官”。

户部:原为民部,后为避讳李世民,改成了户部。掌管的是户籍、财经,包括田地、户籍、赋税、官员俸饷以及一切财政相关的事宜,相当于现代的财政部和民政部的合体。最高长官为户部尚书,也被称为地官、计相等。

礼部:最高长官是为礼部尚书,执掌吉、嘉、军、宾、凶五礼,同时还管理全国的教育事务以及科举考试,还有藩属和外交。

兵部:掌管的是武官以及兵籍、军械和军令等,最高长官为兵部尚书,亦号“本兵”。

刑部:最高长官为刑部尚书,执掌全国刑罚以及刑名审核;审定朝廷法律,复核各地送到刑部的案件,会同九卿一起审理“监候”级别的死刑案件。另外直接负责审理京畿地区待罪级别以上的案件。

工部:掌管的是营造工程事项,负责朝廷的各项工程、工匠考核、屯田、水利,最高长官是为工部尚书,亦被称为冬官等。

六部,是中央行政机构中六部的总称,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初创于隋朝,完善于唐朝,直至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具体的“三省六部”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以及其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古代有六部是哪六部,分别有什么职能,管理什么?

六部是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的总称。

1、吏部

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吏部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

2、户部

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明十三司﹕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清增江南司,为十四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它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

3、礼部

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

4、兵部

明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清职掌全国绿营兵籍及武职官员的机构。职掌内外武职官员的除授、封荫之典,乘载、邮传之制,甄核、简练之方,士籍、军实之数。兵部下设四司﹕武选清吏司,考核武职官员的品级与选补、升调、承袭、封赠诸事,并管理土司。

车驾清吏司,掌全国马政及驿传等事;职方清吏司,掌武职官员的叙功、核过、抚恤、军旅之简阅、考察、巡防等事,并管理关禁与海禁;武库清吏司,掌全国之兵籍、军器并武科考试之事。

5、刑部

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明为十三司,名称与户部诸司同。

6、部

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

扩展资料

清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职掌他省及衙门的部分文书收发和某些日常政务。此外,清设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审处,掌核秋审、朝审各案;减等处,掌汇核各省及现审各案之遇赦减等事。

提牢厅,掌管狱卒,稽察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囚粮及药物等;赃罚库,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没收各对象,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赎罚处,掌罚罪事;律例馆,掌修订法律。类似现在的司法部和公检法部门。

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户部改称度支部,兵部改称陆军部,工部与新设之商部合并为农工商部,原来的理藩院改称理藩部,刑部改称法部,另增设民政部、邮传部。将原设之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礼部内部机构中添设承政、参议二厅,仪制、太常、光禄三司及礼器库、礼学馆。

至宣统三年(1911)四月,清政府成立责任内阁。五月,责任内阁颁布官制,设立制诰、铨叙等局,吏部遂撤。六月,将礼部改为典礼院,成为清政府专管朝廷坛庙、陵寝之礼乐及制造典守事宜,并掌修明礼乐、更定章制的机关。六部之制,遂告变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六部

六部的具体职能

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官员;户部:负责财政、国库;礼部:负责贡举、祭祀、典礼;兵部:负责军事;刑部:负责司法、审计事务;刑部:负责重大案件的审理,相当于现在的刑警。工部:负责工程建设。

职能

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

户部:负责财政、国库

礼部:负责贡举、祭祀、典礼

兵部:负责军事

刑部:负责司法、审计事务

工部:负责工程建设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初创于隋朝,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六部的具体职能都有哪些

六部,是中央行政机构中六部的总称。据说从周开始,中央行政机构中,设有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各部。其职务在秦汉时本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以后,尚书分曹治事,曹渐变为部,隋唐始确定以六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

六部的职能

六部长官为尚书,副职称侍郎。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察、升降、调动等事务;户部,掌天下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礼部,掌管国家典章法度、祭祀学校、科举、接待外宾等事务;兵部,掌武将选用、兵籍、军械、军令等;刑部,掌管法律、刑狱事务;工部,掌管山泽、屯田、工匠、水利、交通、各项工程等等。

三省六部制

这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初创于隋朝,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各不同时期的统治者做过一些有利于加强君主专制的调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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