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东大学多少学分毕业 鲁东大学多少学分毕业的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鲁东大学多少学分毕业,以及鲁东大学多少学分毕业的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鲁东大学平均学分绩点怎么计算(像体育,计算机这类还包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05 18:35:52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鲁东大学多少学分毕业,以及鲁东大学多少学分毕业的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1、鲁东大学平均学分绩点怎么计算(像体育,计算机这类还包含在内吗)??尽可能回答地详细点!!! ... 2、鲁东大学的学位证 毕业证取得的条件 3、鲁东大学没过四级能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吗 鲁东大学平均学分绩点怎么计算(像体育,计算机这类还包含在内吗)??尽可能回答地详细点!!! ...

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

平均学分绩点(gpa)=(每门课程的学分数×对应课程的绩点)的总和÷学分的总和

当然要算了,计算机,体育都算入总分的,平均学分绩点是每门课程的学分都不一样,比如专业课,高数一类的学分就比较高,英语不是很高,比如高数3个学分,英语1.5个学分,所以你要是高数分很高的话,即使英语不高,排名也很靠前的。

大学里每一门课程都有一定的学分。只有通过这门课的考试,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只有学分积累到专业要求后才能毕业。如果提前修完所要求课程与学分,还可以提前毕业。

学分制是一种更加灵活的弹性学制,为学生在校期间创造了更多的灵活性,包括在一段时间内申请休学、创业,鼓励学有余力的同学提前毕业以及辅修、攻读其他专业和学位。

鲁东大学的学位证 毕业证取得的条件

鲁东大学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获取条件如下:

一、毕业证获取条件:

1、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格测试合格的学生,在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并取得规定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2、学生在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并取得规定学分,但留校察看期未满一年的学生,不准毕业,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察看期满后,两年内可由本人申请,由学院和工作单位提出书面鉴定意见,经学生工作处和教务处审查合格者,可换发毕业证书。

二、学位证获取条件:

1、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学分,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含2.0),领取毕业证书且毕业论文(设计)、科研成果未有剽窃、抄袭行为受记过及记过以上;没有因考试作弊受记过及记过以上;

2、学生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2.0,但符合政治标准的,若在学术或体育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亦可授予学士学位。具体条件是:

①学习期间有创造发明成果;

②学习期间在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所学专业领域科研论文;

③省级单项体育比赛前六名,集体项目比赛前三名获得;

④仅因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2.0而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经学校同意,可在毕业后两年(指标准学制毕业后两年)内重考,重考后如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可以补发学士学位证书。

鲁东大学没过四级能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吗

没过四级也能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只要学分修够了就可以的。鲁东大学英语四级与毕业证、学位证是不挂钩的,没有这种规定,所以即使没有通过英语四级也不影响大学毕业的。

鲁东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三条授予学士学位思想政治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社会主义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属下列条件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政治上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行动,参加邪教或其他反动组织,经说服教育仍坚持不改者;

2.有违法犯罪行为者;

3.学习期间受过留校察看处分者;

4.学习期间受过记过处分,无明显悔改表现者;

5.学习期间受过两次警告处分者。

第四条授予学士学位学术标准

(一)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学分,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含2.0)。属下列条件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领取结业证书者;

2.因毕业论文(设计)、科研成果有剽窃、抄袭行为并受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者;

3.因考试作弊受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者。

(二)学生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2.0,但符合政治标准的,若在学术或体育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亦可授予学士学位。条件是:

1.学习期间有创造发明成果者;

2.学习期间在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所学专业领域科研论文者;

3.省级单项体育比赛前六名,集体项目比赛前三名获得者;

4.仅因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2.0而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经学校同意,可在毕业后两年(指标准学制毕业后两年)内重考,重考后如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可以补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学士学位评定与授予

第五条 学士学位评定

(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不照顾平衡,不套比数。

(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按学士学位标准,逐个审核本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等,并如实填写《授予学士学位学生登记表》和《不能授予学士学位学生登记表》。

(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向应届毕业生公布授予学士学位的初定名单,听取意见,然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然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如发现学位申请者或有关单位在申请或审核过程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除撤销当事人的学士学位外,还将视情况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第六条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学士学位的人员,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学士学位授予在毕业前进行。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