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机关有哪些 人民政府复议机关是哪个

今天给各位分享复议机关有哪些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人民政府复议机关是哪个进行解释。本文目录一览:
1、享有行政复议权的机关有哪些


2、行政复议机关有哪些?


3、行政复议的复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07 21:56:42

今天给各位分享复议机关有哪些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人民政府复议机关是哪个进行解释。

本文目录一览: 1、享有行政复议权的机关有哪些 2、行政复议机关有哪些? 3、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 享有行政复议权的机关有哪些

可以作为行政复议的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这种组织的特征是:第一,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第二,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第三,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包括公安、司法、海关。工商管理、教育、卫生等部门,都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行政复议机关有哪些?

哪些行政机关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也就是具体行政复议案件由哪个行政机关管辖,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

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做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

三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做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四是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另外,行政复议法还对几种情况作出特别规定: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扩展资料: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的职责包括:

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3、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4、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5、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6、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在行政复议机关内设置的专门负责复议工作的机构。我国的行政复议机关有两类:一类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一类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因此,复议机构的设置也分两种情况:

(1)地方各级政府的复议机构;

(2)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复议机构。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领导并支持本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并依照有关规定配备、充实、调剂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保证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领导并支持本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并依照有关规定配备、充实、调剂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保证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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