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部门怎么分类 国考都有哪些部门

今天给各位分享国考部门怎么分类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国考都有哪些部门进行解释。本文目录一览:
1、公务员国考单位有哪些


2、国家公务员一般都有什么岗位?


3、国家公务员的单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28 10:35:20

今天给各位分享国考部门怎么分类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国考都有哪些部门进行解释。

本文目录一览: 1、公务员国考单位有哪些 2、国家公务员一般都有什么岗位? 3、国家公务员的单位都有哪些单位? 4、国家公务员的职位类别是如何划分的? 5、国考都是有哪些单位? 公务员国考单位有哪些

1、公务员国考单位有哪些

国考单位主要有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和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考生在报考时需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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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考最难考的单位有哪些呢

(1)外交部。外交部对学历的要求是本科以上,考生身份需要是党员或者团员。这两项就限制了一大批考生报考。其次就是严格的专业要求,主要以英、法、俄等语言学专业为主,部分要求法学、经济学类专业。

(2)中央纪委。中央纪委的要求一般是研究生和党员。这个要求会把大部分考生会被拒之门外。

(3)国税局。国考中的招录大会,招录人数比较多,报考的人数也多,竞争相对激烈。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从职位表中可以看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整体分报考门槛不是很高,报考的考生众多,造成了竞争十分激烈的场面。

(5)各级海关部门。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情况相似。

公务员国考单位有哪些

国家公务员一般都有什么岗位?

国家公务员岗位单位分为四大类: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本级)、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省级以下直属机构、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领取公务员考试备考资料

中央党群机关是党和国家最高级别、最核心层次的领导机关,“党群”是指执政党(中共中央各工作部门)、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参政机关(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部门)、司法机关(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通称“两高”)。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本级)指政府系统具有行政职能的部门,包括中央政府即国务院内设机构(如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组成部门(如外交部、发改委)、直属机构(如海关总署、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如交通运输部管理的中国民用航空局,文化和旅游部管理的国家文物局)等。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省级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指国务院系统各部门直属或派出的工作机构,如审计署派驻各地的审计特派员办事处、工信部各省通信管理局、民航各区域管理局、各地区海关。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务院或国务院系统部委管理、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公务员编制,如统计局各地调查队、各地气象局、地震局、海监总(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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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的单位都有哪些单位?

市政法机关:

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

市政府委办局:

市府办。房管局。科技局。财政局。审计局。 质监局。人事局。发改委。档案局。招商局。信访办。安全办。文化局。食品药监局。信息产业局。城管办。畜牧局。知识产权局。林业局。 体育局。粮食局。劳动保障局。民宗局。卫生局。采购中心。环保局。地震局。公积金中心。人口与计生委。民政局。民航管理局。社保中心。

无委办。就业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方志办。国资委。教育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气象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局。外经贸局。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电业局。广电局。检验检疫局。旅游局。市委委办局。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台办。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共青团委。

人民团体:

总工会。科协人。妇联。残联。工商联。社科联。

公务员分为:选调生、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的职位、省市级公务员招考的职位,选调生是培养国家干部的后备军,国家公务员是直接归属于国家管辖,省市级的公务员是归属于省市级单独进行管辖的。

国家公务员的职位类别是如何划分的?

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国家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职位分类工作的条件

对列入国家公务员范围的职位实施分类,必须在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已经批准,其职能、机构、人员编制正式确定后进行。

二、职位分类工作的基本内容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职位分类的基本内容包括:第一、进行职位设置;第二、制定职位说明书;第三、确定职务;第四、确定级别。

三、职位设置的要求

(一)确定职位职责

职位设置必须在政府批准的职能范围内,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进行。从上至下,从部门至内设各机构、直到每一个职位,层层明确其职责。

(二)确定职位的设置层次

职位的设置必须与机构规格相符,不得超过其机构规格设置职位或搞变相升格。

(三)确定职位设置的数量

职位设置数量应遵循严格、高效、精干的原则,必须严格按批准的“三定”方案确定的职数、编制和《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执行。

(四)确定职位名称

职位名称必须简明、规范,能体现出该职位的特点和所处层次。

四、职位说明书的项目及说明

职位说明书包括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

(一)职位名称。例如:办公厅秘书处信息工作主任科员。

(二)职位代码:指每一个职位的代表号码。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职位所在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地方是指所在省、市、区、县)的代码,采用国家标准。第二部分是职位所在各部门内设机构(地方是指所在地的各工作部门)的代码。第三部分是各内设机构(或各工作部门)中职位的顺序号。第二、三部分由各级人事部门负责编制。

例如:海关总署关税司国际关税处处长职位的代码为:415-03-07

415 是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海关总署代码

03 是海关总署规定的关税司代码

07 是该职位在关税司中的顺序号

(三)工作项目:列出职位按照职责应担负的全部工作项目。

(四)工作概述:按照工作项目简要说明工作的内容、程序、职责及权限。

(五)所需知识能力:完成本职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验。必须以职位的工作需要为依据,不是按现有人员的情况认定。

(六)转任和升迁的方向:职位上的任职人员按照业务一般要求可以转任和升迁的方向。

(七)工作标准:每个工作项目所应达到的质量和数量的基本标准。

五、填写职位说明书的范围

(一)各层次非领导职位;

(二)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内司长级职位及其以下职位;

(三)地方政府各工作部门行政领导副职及其以下职位。

六、编制和审定职位说明书

(一)编制和审定职位说明书要求简明、实用。

(二)职位说明书原则上由职位任职人员按照本职位的职责填写,在特殊情况下(如职位缺员等)也可由各职位的直接领导或人事部门负责填写。

(三)职位的直接领导人员和上级领导人员审核职位说明书。

(四)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职位说明书,报部门领导人员审定。职位说明书经部门领导人员审定后即可作为人员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的依据之一。

(五)因工作需要,增加、减少职位或改变工作内容,须按上述程序及原则重新制定职位说明书。

七、确定非领导职务

(一)非领导职务的确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执行,规定的比例限额不得突破,设置方案必须经上级人事部门核准。

(二)非领导职务的名称应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如有特殊需要须使用其他名称,国务院各部门需经人事部同意,地方各级政府需经省级人事部门同意,并明确写入设置方案。

(三)中央和省级政府机关原有的副处级(含)以上非领导职务和市(地)、县级政府以下机关原有的副科级(含)以上非领导职务,在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任职条件和比例限额,重新确定,并履行其规定的职责。

八、公务员级别的确定

(一)公务员的级制要按照国务院下发的“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确定,并套改相应工资标准。

(二)机构改革完成后,实施公务员制度的机关必须按照确定的职能和设置的职位,确定每个公务员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按照确定的职务确定级别。

(来源:人事部网站)

国考都是有哪些单位?

(一)中央国家行政机关

1、国务院办公厅

2、国务院组成部门

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安全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郡、环保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

3、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国务院直属机构

海关总署、国税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5、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

6、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国家信访局、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公务员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文物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7、国务院议事机构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

(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

1、国家物资储备局系统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储备物资管理局,国家物资储备局天津办事处、上海办事处、浙江办事处、深圳办事处

2、公安部出入境边防检查系统

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汕头、海口、深圳、珠海、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3、司法部系统

司法部燕城监狱

4、财政部财政监察系统

财政部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5、交通运输部系统

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交通部长江航运公安局、海事局系统(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长江、广东、广西、海南、深圳海事局)

6、审计署驻各地特派办

审计署京津冀、太原、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重庆、成都、昆明、西安、兰州、深圳特派员办事处

7、海关系统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满洲里、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黄埔、深圳、拱北、汕头、海口、湛江、江门、南宁、成都、重庆、贵阳、昆明、拉萨、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海关,海关总署驻天津、上海特派办,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8、国家税务局系统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国家税务局

9、中国民航安监系统

中国民用航空局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东北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新疆管理局

10、中国民航空中警察总队

1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系统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深圳、珠海、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2、国家海洋局系统

国家海洋局北海、东海、南海分局

13、测绘地理信息局系统

黑龙江、四川、陕西、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

1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系统

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15、国家邮政局系统

16、国土资源部直属系统

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沈阳局、上海局、南京局、济南局、武汉局、广州局、成都局、西安局

17、铁道部铁路公安局系统

北京、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哈尔滨、上海、南昌、济南、郑州、武汉、广州、南宁、成都、昆明、青藏、西安、兰州、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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