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辞职需要向公司提交哪些东西,以及辞职需要向公司提交哪些东西申请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辞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2、离职需要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辞职需要向公司提交哪些东西,以及辞职需要向公司提交哪些东西申请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1、辞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2、离职需要从公司拿到哪些文件 3、离职需要公司出具哪些材料 4、员工离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5、离职要办理哪些手续? 辞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法律分析】:1.需要提前一个月左右向所在公司或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离职申请;
2.去人事部(中心)领取“xxxx公司员工辞职(辞退)流程表”,按照表上内容进行填写;
3.相关领导签字审批;
4.进行工作交接;
5.若有服装等押金,则需要去公司财务部办理押金清退手续;
6.若有人事、社保等关系,需要提前向公司了解办理转移流程等手续,或者到新单位后,再进行关系转移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离职需要从公司拿到哪些文件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
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第一步写辞职信
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能过激,以免白纸黑字上留下对你不利的“案底”。
第二步和主管详谈
这是离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离职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和支持,关键还得看这一步。在和主管详谈之前,必须准备好离职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时的工作表现还不错,或者是公司的骨干力量,那么在谈话中主管很可能会挽留你,而你必须用得体的语言去应对,想方设法表明你的立场,并坚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辞而别,那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会造成非常不良的影响。
第三步交接工作
在和主管谈妥了具体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应该开始着手交接工作。在公司还没找到合适的接替者的时候,你应该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来了之后,你仍必须将手头的工作交接完毕才能离开公司,以尽到自己的最后一份责任。
第四步人事手续
决定离职之后,会有一系列人事手续要办,一般来说是由原单位开出退工单,并将你的档案转出。另外还有你的养老关系和房屋公积金等等也需要一并转移。假如你已经找到了新单位,那么只要将原有的劳动关系转到新单位即可,假如你是待业或者出国等等,那么就必须咨询有关部门后妥善处理,以免将来你需要用到这些关系的时候发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第五步开离职证明
按正常途径来,走的时候要开离职证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时候要看你的离职证明的。
第六步储存工作档案
在辞职前,你就应当做一个有心人,平日就做好业务知识管理。将每项业务的程序与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记录下来,储存在档案或电脑里,这样离职时才可以移转出去。这种做法不但有利于接替者,对你也有好处。任何业务或经验,若不能够加以整理、记录,很难转化成个人财富。这种积累是可以重复使用的,更是在公司内持续升迁,或取得外界机会的必备条件。
离职需要公司出具哪些材料【法律分析】:1、离职后,用人单位应给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2、如果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金的,在办理离职手续时,用人单位应一并支付。
3、因工作考取的证件,离职后属于劳动者本人。
没有原件,可以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用人单位印章,批注”经核对,此件与原件无疑“字样即可。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员工离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第一个离职手续应该是离职申请,关于离职申请提交的时间上我们需要注意的就是正式员工需要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如果是实习生或者是临时工则需要提前三天提出离职申请,具体离职申请应该是一种书面的形式,同时也要员工结合实际的情况在离职申请上阐述离职的理由,内容上最好委婉一点。
第二个离职手续就是讲写好的离职申请在确认需要离职的前提下交给公司相关的部门领导签字,最好是逐级的由部门领导开始签字,如果公司有要求的话还需要交由公司的分管领导或是总经理签字,在签字的过程完结后将离职申请书交给人力资源部进行离职安排。
第三个离职手续是在完成了以上的手续和步骤之后就是已经进入到了具体离职的状态,那么下一步要做的就是工作上的交接,正是因为需要进行工作交接这一个步骤所以要求正式员工的离职应该提前一个月提交离职申请,实习生或是临时工要求的是提前三天提交离职申请,有这样的一个时间段就方便了领导人员安排工作,并且将自己经手的工作交接给接替的人员,还可以在这样的一个时间段里面和部门的领导就有争议的问题进行继续协商,以免日后的出现问题不好解决。
第四个离职步骤就是信息上的核对了,这就是离职员工自己需要注意的问题了,关于具体的信息核对主要就是债务上的核对,需要公司相关的财务部门核对自己是否欠公司的债务或者是公司欠自己的债务,如果是自己还借用了公司的相关财产比如公司的文件、电脑或是资料、车辆还有房屋之内的东西等等也要进行归还并且做好归还的登记以免日后的纠纷。
第五个离职手续和步骤就是公司在确认员工离职后将会打印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且签订解除劳动合同书,这样的情况一般是为公司正式的员工提出离职后进行的一个手续步骤,以对应员工入职的时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第六个离职手续和步骤就是办理相关员工的个人档案转移,在离职之前员工就应该咨询用人的单位关于这个档案转移的流程,如果是员工在离职之后没有找到新的工作或者是新单位不接收员工的个人档案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将自己的个人档案转移到个人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进行管理,如果员工找到了新的用人单位,并且单位愿意接受其个人的档案,那么在公司出具了档案的接收函之后就可以办理正常的手续了。
最后一个就是关于员工社保的问题了,有社保的要进行社保的转移,以保证以后的正常福利。
我们产品可以根据员工在职离职情况自动生成人事分析表,十分便捷。
离职要办理哪些手续?员工离职通常分为以下几种类型:自请辞职、解雇离职、符合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离职,如退休、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员工失踪或死亡等。
1、自请辞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需
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对于自请辞职者,应注意审查其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同时,要求其填写《离职申请单》,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办理离职手续。这里,应
特别注意的是,员工在职期间造成用人单位损失需要赔偿的,应在员工离职时一并结清赔付事项。
2、解雇离职: 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三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因此,我们建议,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而被用人单位给予解雇处分的,用人单位应首先知会工会,工会同意解雇处分的,由人事部门制作《员工奖惩公
告》,在单位范围内有效公告。在公告生效之日起,人事部门制作《员工奖惩通知》,并向员工本人送达,员工凭该通知直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在这里,应特别注意的上述案例所提及的员工未经任何离职申请不告而别的情形,类似的还有严重违纪违规应予解雇处分之员工不告而别的、或员工未依照规定时间提出离职申请
自行不告而别的,这些员工不告而别时间达到一定合理期限、符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解雇情形的,可视为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由人事部门知会工会,经工会同意后
,发布《员工奖惩公告》,自《员工奖惩公告》生效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与此同时,用人单位应在合理期限内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催告该员工办理工作交接
手续。经催告后逾期仍未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员工放弃其所有权利。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赔偿。
3、符合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离职:
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在终止情形届满前30日内,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应出具《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并向员工本人送达,员工凭《劳动
合同终止通知书》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因故失踪或死亡的,劳动合同终止之离职交接手续由其部门主管凭《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办理。
交接手续:
离职申请经批准(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生效)后,离职员工应填写《离职交接清单》,按交接清单的内容办妥交接手续,交由人事部门核定后出具《离职证明书》。
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账册、文件(包括公司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管理资料、业务资料及其单据等书面及电子文档等)、原领的工卡、工衣、原领的工具、物料、文具、员工
手册等,都属于应交接内容,由员工移交公司指定的接替员工或有关部门签收。如发现物品有所损毁或遗失的,应折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