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超生二胎事业单位怎么办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事业单位以前违反规定生二胎进行解释。本文目录一览:
1、2016年新计生法对过去事业单位超生二胎人员怎样处理
2、云
今天给各位分享超生二胎事业单位怎么办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事业单位以前违反规定生二胎进行解释。
本文目录一览: 1、2016年新计生法对过去事业单位超生二胎人员怎样处理 2、云南省对公职人员超生二胎怎么处置? 3、纪检对超生二胎的公务员现怎样处理? 4、国家公职人员超生第二胎还开除公职吗 5、各地对过去事业单位超生二胎人员怎样处理 6、事业单位超生二胎政审能过么? 2016年新计生法对过去事业单位超生二胎人员怎样处理公职人员违反生育政策违法生育子女的,除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理并缴纳社会抚养费外,还得接受行政和纪律处分。
比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再比如《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依照本条例规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公民,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中违法多生育子女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他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再比如《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对超生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云南省对公职人员超生二胎怎么处置?国家公务员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会受到当地县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还得接受当地党委、党纪和政纪的处理,甚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有些还要根据各地计生政策规定,以当事人所在地区规定为准。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条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对超生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超生人员,有关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不予招工、录(聘)用;五年内不得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和评为先进;七年内不得享受公费医疗福利;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他集体福利。
纪检对超生二胎的公务员现怎样处理?纪检对超生二胎的公务员处理如下:
根据限行我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但是前几天,我国正式立法开放三胎生育,所以之后也不会对超生二胎进行处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
2021年8月17日至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将在北京举行。其中将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提请审议。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三胎政策
国家公职人员超生第二胎还开除公职吗如果是在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前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不符合当时的生育政策违法生育子女的,除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理并缴纳社会抚养费外,还得接受行政和纪律处分。
比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再比如《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对超生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各地对过去事业单位超生二胎人员怎样处理以浙江省为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超生子女的,除按《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向违法生育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得依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的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的规定要求,对其作出开党籍和开除公职的处分。没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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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超生二胎政审能过么?一般情况下,不能通过。即使侥幸通过,一经查获,还得重新退回。
如果对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的超生行为虽已作处理却尚在处理期内的,估计还是通不过政审。
比如广东省地方性法规就作了这样的规定:《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超生人员,有关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不予招工、录(聘)用;五年内不得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和评为先进;七年内不得享受公费医疗福利;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他集体福利。
至于你们那儿有怎样的规定,可直接向当地县级卫生计生局咨询。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