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司考成绩怎么复核,以及司考成绩怎么复核啊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司法考试成绩出来了 如何异议? 一般有用吗?
2、如何申请司法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司考成绩怎么复核,以及司考成绩怎么复核啊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1、司法考试成绩出来了 如何异议? 一般有用吗? 2、如何申请司法考试成绩复核? 3、司法考试分数 核查15天什么意思,如何核查,我能去看我卷子吗,他们怎么核查 4、如果对司法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话,那该怎么办? 司法考试成绩出来了 如何异议? 一般有用吗?有用的;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即可。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根据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
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司法部和省司法厅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扩展资料:
司法考试复核的相关要求规定:
1、分数核查工作自成绩公告后的45日(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内进行。分数核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不进行再次核查。
2、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当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湖南省司法行政网-湖南省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告
如何申请司法考试成绩复核?在宜昌市报名参加司法考试核查成绩的方法是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宜昌市司法局律师与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如客观题实际成绩与预估的分数有偏差的,是不支持申请复查的。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规定,客观题是不接受分数核查。但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无成绩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三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书面分数核查申请,由司法行政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同时依据宜昌市司法局官网发布的《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核查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等事项的公告》显示,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
扩展资料:
一、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数线:
1、全国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为108分。
2、宜昌市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3个县的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5分。
二、宜昌市司法考试申请复查的注意事项:
1、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
2、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省司法厅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
3、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参考资料来源:宜昌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核查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等事项的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
司法考试分数 核查15天什么意思,如何核查,我能去看我卷子吗,他们怎么核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接受应试人员的分数核查申请;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已得分数的计算、合计、登录是否有误,不可看卷子的。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第六十条规定:考试成绩公布同时,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应告知应试人员,如对分数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分数核查申请。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已得分数的计算、合计、登录是否有误。司法部负责组织分数核查工作。
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于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自公布之日起计算)内接受应试人员的分数核查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于成绩公布后(自公布之日起计算)20日内汇总上报司法部。司法部不直接受理个人的分数核查申请。分数核查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对于计算机评阅的客观性试卷,不进行分数核查。
扩展资料:
国家司法考试的相关要求规定:
1、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综合考查应试人员从事法律职业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
2、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
如果对司法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话,那该怎么办?对司法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向司法考试中心提起分数核查申请,司法部负责组织分数核查工作。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第六十条 考试成绩公布同时,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应告知应试人员,如对分数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分数核查申请。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已得分数的计算、合计、登录是否有误。司法部负责组织分数核查工作。
扩展资料:
《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第六十二条对于计算机评阅的客观性试卷,不进行分数核查;但因客观性试卷无成绩时,提出的分数核查申请,应当受理。司法行政机关核查成绩后,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员。
第六十三条分数核查工作自成绩公告后的45日(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内进行。分数核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不进行再次核查。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