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系统事业编怎么办 公安系统事业编制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公安系统事业编怎么办,以及公安系统事业编制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应该何去何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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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08 18:08:39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公安系统事业编怎么办,以及公安系统事业编制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1、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应该何去何从呢? 2、哪位知道现在公安系统事业编是怎么回事?都有什么岗位?需要考取吗?还是直接聘用? 3、县级公安局的事业编怎么办 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应该何去何从呢?

当下的公安局是没有所属事业单位的。因为,早在20多年以前的机构改变时期,通过国家统一收紧编制,考录公务员,充实转换了执法人员身份。改变理顺了执法机构和编制。亦原挂钩或挂联相关的、或类似于所谓的“事业单位”,已经“脱胎换骨”回到了“原形”或原点。更不属于公安局所属部门之列。

现在的公安局编制,是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经编委确认的“对口”管理编制。属于必备的执法机构。也没有所属事业单位之实,其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身份的人民警察,并非是事业编制的人员执法。

譬如:公安局有市公安局、县公安局之别。所属机构有政治部、(行政办)、法制处(科)户籍处(科)…,刑警大队、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交警大队、110指挥中心、派出所……等。

这些所属单位并不属于“事业编制”的部门。也没有“擦边球”可打。更不属于“事业编制”单位。亦主题中提到的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是不成立的。

没有事业单位的存在,就没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之实。因为,财政预(决)算核定的相对“固定不变”费用额度,决定着机构工作经费与其人员工资的来源问题。亦没有事业单位编制的经费来源,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就不可能赖以生存和维继…。这就是最好的辨别力与说服力。

从工作与经费性质看。公安局实行的是“收支两条线”。即工作与公务员工资经费源于财政;罚没收入、工本费…等上缴国库。并非是“自收自付”的事业行为;更不属于“自负盈亏”的经营性质;在编制和经费管理中,不存在“瑕疵”的可能性。即:应排除所谓事业编制的管理单位和人员的“疑问”。

从辅警(协警)的编制看。纯属招聘制的临时工,或合同用工性质;这有别于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的性质。就其辅警的工作而言,仅属于对警力暂时不足的某种协助。并不具有独立办案与执法的资格和权利。也没有所谓的事业编制机构和组织单位的存在,而赖以生存…。

合同工“辅警”的何去何从问题。就其身份与就业源头而言,他不同于招考的国家公务员、军队转业干部和相关的大学毕业生源。

简言之。没有国家《公务员证》,就没有公务员身份;而是根据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和约定,对应分流解决去向。

哪位知道现在公安系统事业编是怎么回事?都有什么岗位?需要考取吗?还是直接聘用?

公安口上的事业编也有,比如一些从事后勤保障的人员、网监等。凡是事业编制,属于正式警察,入职事业编必须参加资格初审初选和笔试、面试,不能直接聘用。

县级公安局的事业编怎么办

事业编制的警务人员保持不变

还是事业编,不能转为行政编,更不能转为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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