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公务员四风怎么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务员 作风进行解释。本文目录一览:
1、如何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2、公务员在发挥作用方面有什么不足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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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公务员四风怎么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务员 作风进行解释。
本文目录一览: 1、如何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2、公务员在发挥作用方面有什么不足及整改措施 3、作为一名公务员,应该怎么做? 4、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生活作风有问题,怎么处分 如何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可从下面几方面入手:
(一)加强理论建设和思想建设
在我国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实践中,要切实抓好思想理论建设的根本,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引导公务员干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和“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贯彻中央提出的整风精神,聚焦“四风”问题,确保公务员思想道德建设落到实处,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
(二)加强法制建设
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加以定位,运用法律的力量强化公务道德约束的力度,加快相关法律的建立和完善。另外,要加强公务员的法制教育,使公务员知法守法,依法行政,对公务员的管理也要严格执法,真正的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加快行政体制改革
治理行政道德缺失问题的根本出路就是加快行政体制改革,规范政府的行为。在规范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各项措施当中,制度建设也将扮演者至关重要的角色。所以,应该加强公务员一系列制度建设,使道德建设融入到制度建设当中,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务员任用、升迁、奖惩等相关制度。同时,要不断改革和完善各种利益表达渠道和机制,确保民众利益表达的畅通无阻,避免利益主体之间的误解影响对政府的信任。
(四)提高公务员自身的职业能力水平
加强公务员道德教育,需要大力提高公务员自身素质,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引导公务员干部发扬“安、专、迷”的精神,多读书、多思考、多实践,立足本职钻研业务、研究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能力和改革创新能力。
公务员在发挥作用方面有什么不足及整改措施公务员在发挥作用方面的不足及整改措施的写作思路:首先要条理清晰,分点论述,从不同方面描写存在的不足,同时再指出问题之后对应的写上解决方法。
正文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理论学习方面
主动学习少,被动接受多;笔记抄的不少,联系实际不够,还停留在“一张报纸、一杯茶,围在一起听报告”的传统模式。一是系统学习不够。二是理解精髓不够。三是实践运用不够。
2.思想政治方面。
自己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立身之本, 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但对标反思,仍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政策理解不深入。二是学用结合不紧密三是心胸格局不够宽。
于是有时就有了一些怨言、怨意,觉着为什么别人可以与家人享受亲情,而自己却要加班熬夜,有时感到很迷茫、很彷徨、想放弃。
3.干事创业方面。
一是全局观念不够。二是主动作为不够。三是更新理念不够。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方面有所欠缺,忙于应付多、主动落实少,研究情况多、解决问题少,敢想敢干的创新精神不足。
4.为民服务方面。
一是听不进意见。下级和职工群众的话听不进去,有时下级和职工群众汇报工作、反应情况时,不是耐心细致听取对方的陈述,不让下级把话说完,就劈头盖脸的把下级和职工训斥一顿。二是调研不深入。
三是对下负责少。有时对于职工和群众反映的情况却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千呼万唤始出来”,有时甚至不顾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去满足对领导的高度负责。
5.清正廉洁方面。
自己所在的部门是个“清水衙门”,没有独立的财权、事权,也没有“经受考验”的机会。但从内心深处来看,还是有享乐主义在作祟。
一是好人主义遏制不力。二是落实组织生活不严。三是督促落实用劲不够。对一些自感非原则性的问题,抹不开情面,拉不下面子,怕伤害同志之间感情,怕影响大家的工作积极性,而和气多,批评少。在热点敏感问题上还有照顾情面、讲私情的现象。
整改措施
对以上问题,我将认真对待,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
1.做强化理论学习的表率。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和党章党规党纪,深入研究上级相关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当成一种自觉、一种境界、一种追求和一种习惯,养成科学的思维方式,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的能力,以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领发展。
2.做坚定政治立场的表率。
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持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敏锐性,始终保持端正的政治态度,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3.做一心为民的表率。
牢固树立“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宗旨意识,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着力解决老百姓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坚持多到基层走访,通过解决实际问题来亲近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持续开展帮扶企业、帮扶群众工作,切实维护党在群众中的形象。
4.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管住自己、把住小节,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轨、不越界,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培养清廉理念,做到廉洁自律,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永葆共产党员清正廉洁本色。
作为一名公务员,应该怎么做?
如何做好一名公务员
经过层层过关斩将,经过艰难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和漫长的等待后,我成为了一名公务员。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公务员是辛苦的,这个在我做了这么不是很长的时间可以体会出,他直面广大人民群众,上面每一级政府、部门都是领导,村委会一级的也有好多工作需要自己去学习、工作。加班加点的,这就是我们的工作。那要如何做好一名乡镇公务员呢?
一、学会做事,先学会做人。
乡镇公务员是最底层的公务员,上面的部门都是领导、村委会是你工作的强有力的助手。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是你要学习的榜样。他们任何一个人在你做某些事情的时候你都要去请教他们。想做好乡镇公务员,必须要先学会做人,要不然你任何的工作可能在你开展起来的时候都会变得很麻烦。
二、勇于接受一切挑战。
勇于面对一切挑战,对所遇到的任何一件事情,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到的任何一件事情都要有一颗敢于挑战的心。不懂多问,多请示,多请教,弄清楚事情的始末,问题的关键,所遇到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三、要切实增强公务处理的细致性。
古今兴盛皆在于实,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小事与细节往往能折射出一个人的智慧和品格。细节往往决定成败!作为一名乡镇公务人员,自身的形象,又常常代表着机关的形象和信誉,更应该在日常生活的点滴小事中,积累自己的智慧,修炼自己的品格,提高自己的素养。首先要在小事中了解自己的短处,知不足而后改之;其次要在小事中培养良好的习惯。例如穿衣打扮、接听电话、工作回复;再次要在小事中培养自己思维的缜密性,从全局着眼、小处入手,考虑方方面面的关系,做到周密细致无遗漏。例如在招商引资中,接待外商的路线设计、时间安排、就餐风格等。总之,要注重细节的把握,从小事做起,切实提高自己处理公务的能力,为自己、为机关,树立良好的公务人员形象。
四、做事要用心。
面对群众我们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努力去帮助群众做好他要求的每一件合理的事情,做一个群众爱戴的好干部。我们要有一颗果断的心。每个群众都有自己的不同的要求,只有符合政策的情况下,我们才可以去做,要学会如何果断的去回绝一些群众不合理的要求。
总的来说,做好一名乡镇公务员,需要一颗善良的心、果断的心、一颗奉献的心、一颗敢于挑战的心、一颗细致的心。有心就有好干部!
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生活作风有问题,怎么处分给予行政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也可以免予行政处分。
根据《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公务员纪律(一)散布有损政府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二)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三)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
(四)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五)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
(六)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或者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
(七)挥霍公款,浪费国家资财;
(八)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九)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十)在外事活动中有损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一)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
(十二)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
(十三)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十四)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有本条例第三十一条所列违纪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也可以免予行政处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三十五条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
第八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申诉,其中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
受理国家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复核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对国家公务员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八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对于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提出控告。
受理国家公务员控告的机关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双柏县人民政府-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