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民警是干什么的 监管民警是做什么的

今天给各位分享监管民警是干什么的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监管民警是做什么的进行解释。本文目录一览:
1、公安局监管支队具体是干什么的


2、公安局监管支队具体是干什么的?


3、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03 13:03:29

今天给各位分享监管民警是干什么的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监管民警是做什么的进行解释。

本文目录一览: 1、公安局监管支队具体是干什么的 2、公安局监管支队具体是干什么的? 3、公安局监管执法是干什么的 4、公安局所属监管部门是干什么的? 5、看守所管教民警的职责 公安局监管支队具体是干什么的

公安局监管支队主要职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收教所。

一、组织实施本级公安机关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研究制订本地区监管工作规划、计划;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地区监管工作规程、规范;

三、组织实施等级化管理,开展监管业务指导工作;

四、指导监管民警队伍建设,开展县(市)级监管民警的业务培训工作;

五、查处本地区重大监所安全责任事故,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六、开展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为解决基层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供帮助;

七、组织指导监所深挖犯罪工作;组织指导监管信息技术建设工作。

拓展资料:

公安局监管支队是公安机关集中管理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收教所等监所的科室,支队为地区一级公安机关设置,省级为总队,县级为大队。地市级单位。

公安局监管支队各机构职能:

看守所工作指导股职责

(一)收集、积累看守所管理工作信息和羁押情况。

(二)检查指导看守所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到各所检查。

(三)组织看守所开展政治攻势,深挖余罪和犯罪线索,配合侦查办案;

(四)编写在押人员教育教材

(五)组织指导看守所宣传工作;

(六)指导全市看守所警务公开、警务规范化建设工作。

强制戒毒所工作指导股职责

(一)收集、积累强制戒毒所管理工作信息和羁押情况,认真掌握强制戒毒所管理工作情况;

(二)检查指导强制戒毒所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到各所检查。

(三)组织强制戒毒所开展政治攻势,深挖余罪和犯罪线索,配合侦查办案;

(四)编写在戒毒人员教育教材;

(五)指导强制戒毒所对戒毒人员的治疗和戒毒治疗专用药品的管理工作;

(六)指导对戒毒人员的防病治病工作;

(七)指导全市强制戒毒所警务公开、警务规范化建设工作。

政秘股职责

(一)负责收集、综合监所工作情况,并及时汇报、上报;

(二)协助科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总结经验和报告、请示和其他有关材料;

(三)做好对文件材料的收发,呈送、传递和上级机关有关文件的转发;

(四)做好对文件的保管、登记、送阅,做到不遗失,不积压文件、按时清退;

(五)做好各项会议记录,做到规范,年底将本年度的各项会议记录整理好,归档保管。

监控技术指导股职责

(一)负责全市监管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安装和维护审核、送批,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工程的验收。

(二)掌握全市监管场所的技术设备运作情况和使用效果。

(三)负责对全市监管场所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

(四)定期对全市监管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五)帮助全市监管场所建立技术岗位责任制和完备的技术设备档案。

公安局监管支队具体是干什么的?

公安局监管支队主管全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限制人身自由场所工作的职能部门。

内设看守所工作指导股、强制戒毒所工作指导股、政秘股、监控技术指导股。

一、看守所工作指导股职责:

(一)收集、积累看守所管理工作信息和羁押情况,认真掌握看守所管理工作情况;

(二)检查指导看守所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到各所检查,及时发现掌握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

(三)组织看守所开展政治攻势,深挖余罪和犯罪线索,配合侦查办案;

(四)指导狱情建设;

(五)编写在押人员教育教材;

(六)每季度对看守所等级评定工作复查一次,三天之内要写出复查(检查)通报,上呈下发,要建立档案,积累等级申报材料;

(七)查处看守所事故,剖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出整改意见,三天内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厅监管处,并做好备案;

(八)组织指导看守所宣传工作;

(九)帮助治理后进看守所,到期达到整改目标,按期摘牌;

(十)指导全市看守所警务公开、警务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强制戒毒所工作指导股职责:

(一)收集、积累强制戒毒所管理工作信息和羁押情况,认真掌握强制戒毒所管理工作情况;

(二)检查指导强制戒毒所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到各所检查,及时发现掌握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

(三)组织强制戒毒所开展政治攻势,深挖余罪和犯罪线索,配合侦查办案;

(四)指导狱情建设;

(五)编写在戒毒人员教育教材;

(六)每季度对强制戒毒所等级评定工作复查一次,三天之内要写出复查(检查)通报,上呈下发,要建立档案,积累等级申报材料;

(七)查处强制戒毒所事故,剖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出整改意见,三天内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厅监管处,并做好备案;

(八)指导强制戒毒所对戒毒人员的治疗和戒毒治疗专用药品的管理工作;

(九)指导对戒毒人员的防病治病工作;

(十)组织指导强制戒毒所宣传工作;

(十一)帮助治理后进强制戒毒所,到期达到整改目标,按期摘牌;

(十二)指导全市强制戒毒所警务公开、警务规范化建设工作。

三、政秘股职责:

(一)负责收集、综合监所工作情况,并及时汇报、上报;

(二)协助科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总结经验和报告、请示和其他有关材料;

(三)做好全市监所实力和羁押情况的统计工作;以及有关情况、资料、表格的统计上报;

(四)做好对文件材料的收发,呈送、传递和上级机关有关文件的转发;

(五)做好对文件的保管、登记、送阅,做到不遗失,不积压文件、按时清退;

(六)做好各项会议记录,做到规范,年底将本年度的各项会议记录整理好,归档保管。

四、监控技术指导股职责:

(一)负责全市监管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安装和维护审核、送批,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工程的验收。

(二)掌握全市监管场所的技术设备运作情况和使用效果。

(三)负责对全市监管场所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

(四)定期对全市监管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五)帮助全市监管场所建立技术岗位责任制和完备的技术设备档案。

(六)负责全市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的维护,确保违法犯罪人员数据准确、及时上传。

拓展资料:

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安局监管支队、百度百科--公安局

公安局监管执法是干什么的

公安局监所执法职位,主要履行对辖区范围内的各公安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中心和安康医院等进行归口管理职责;拟定监所管

理的政策、制度、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上述各所(中心、医院)等开展好管理、教育转化、矫治治疗、深挖犯罪、信息化建设、建设保障、生活卫生及公安监

管民警队伍建设工作;掌握监所管理工作信息,开展对策调研和情况分析,检查指导公安监管场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依法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监所执法是公安局的主要职责之一,其业务上统一受国家公安部监所管理局指导。

公安局所属监管部门是干什么的?

公安部监所管理局是对全国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中心和安康医院进行归口管理的业务指导部门。

主要职责是:

1、拟定监所管理的政策、制度、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

2、指导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中心、安康医院等公安监管场所开展好管理、教育转化、矫治治疗、深挖犯罪、信息化建设、建设保障、生活卫生及公安监管民警队伍建设工作;

3、掌握监所管理工作信息,开展对策调研和情况分析,检查指导公安监管场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依法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看守所条例》

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安部监所管理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看守所

看守所管教民警的职责

、对分管监室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监室床板、墙壁、门窗等安全设施,及时清除监室违禁物品,确保监所安全。

2、对新收押人员进行过渡管理教育;对分管在押人员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体表检查;对新调入分管监室在押人员在24小时内进行谈话教育,安排座位 、睡位、吃饭排队顺序和内务卫生等事务,并在一周内跟踪观察,作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3、安排在押人员在中午和晚上休息时段双人值班,并每日滚动轮换;告知值班人员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对有安全危险的在押人员不得安排值班。

4、检查监室秩序,督促在押人员遵守看守所管理规定以及一日生活制度,及时处置在押人员的异常动态。管理在押人员的休息、学习和劳动,安排在押人员收听收看新闻广播电视节目、看书看报和学习活动,组织在押人员开展文体活动、座谈讨论、撰写心得体会。

5、按照本细则有关规定对每名在押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提出风险等级意见。

6、对在押人员进行谈话,对重大安全风险的在押人员应当加强谈话教育;掌握分管在押人员的姓名、案由、诉讼进程、思想动态和健康状况,并对重大安全风险在押人员做到熟知。

7、对加戴械具的在押人员进行检查,包括械具是否牢固,是否对在押人员造成身体伤害,在押人员身体状况是否允许继续加戴械具,在押人员是否已经悔过可以提前解除械具等,及时提出意见。

8、掌握分管监室病员情况,发现患病人员及时通知医生,配合医生做好疾病预防和治疗工作。

9、对在押人员坦白、检举的犯罪线索,按照规定制作笔录、登记、转递。

10、对在押人员提出的辩护、上诉、申诉、投诉、控告、检举等书面材料或者口头提出的记录,及时登记、转递。

11、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所管监室在押人员的来往信件进行检查。

12、定时检查在押人员帐卡使用情况,防止在押人员帐卡被他人使用。

13、向协管民警通报监室动态和相关情况,对协管民警反馈的情况,及时妥善处理。

14、其他需要处理的事项。

15、协管民警负责了解协管监室在押人员的基本情况,认识重大安全风险人员,基本掌握其思想动态。

16、主管民警不在岗时,协管民警承担其监室管理事务,并做到:在押人员被加戴械具前后,及时进行谈话教育;对重大安全风险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和管理;安排在押人员坐位、睡位、吃饭排队顺序、值班和内务卫生等事务;检查监室秩序,及时处置在押人员的异常动态;了解在押人员患病情况,配合医生做好治疗工作;其他需要应急处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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