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辞职单位不同意怎么办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辞职时单位不同意怎么办进行解释。本文目录一览:
1、想要辞职公司不同意,该怎么办?
2、向单位提出辞职,单位不同意,怎么办
今天给各位分享辞职单位不同意怎么办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辞职时单位不同意怎么办进行解释。
本文目录一览: 1、想要辞职公司不同意,该怎么办? 2、向单位提出辞职,单位不同意,怎么办? 3、单位不同意辞职怎么办? 4、辞职单位不同意怎么办啊 5、国企员工申请离职单位不同意,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6、想要离职公司不同意怎么办 想要辞职公司不同意,该怎么办?相信大家都会遇到这样的一些问题,就是在职场上面的时候,很有可能自己想要去离职,换一家公司工作。但是自己的老板是不同意的,自己很有可能是一个非常有能力的人,所以自己的公司肯定想要把自己留下来。但是这个时候我们自己,如果非要想要离职的话,也应该采取一些相关的措施。如果我们自己觉得,在这样的一个公司已经没有办法让我们自己去工作下去了,我们自己就可以去换一个场所,换一个心情
可以寻求法律帮助
如果自己的公司不同意自己离职的话,直接可以去向相关的一些劳动部门举报。因为我们都知道,每一个员工都有着自己选择离职的权利。如果我们觉得这样的一个公司已经不适合我们发展了,我们自己完全可以在30天之前就提出离职。并且这个时候也能够给公司一个缓冲的机会,那么如果在30天之后,我们自己还不能够去办离职手续的话,我们自己就可以去向一些有关部门举报。
向有关部门举报
毕竟对于每个公司来说,都没有办法去强制性的要求,每一个员工一直在这样的一个公司工作,这是非常的不合理的,并且对于个人权利来说也是有一定的伤害。遇到这样一些事情的时候,我们就应该去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我们自己的一些人身安全。包括我们自己的一些工作上面的问题,都可以去寻求一些法律的帮助,这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一个非常好的打算。
如果我们自己想要在这样的一个公司离职,但是却不被允许的话,也会让我们自己的心里面产生一些相应的落差,并且会影响到我们自己在下一个公司当中的工作。
向单位提出辞职,单位不同意,怎么办?
在单位提出辞职,应该按照单位的相关辞职规定以及相关流程办理辞职手续,一般来说都是提前30天提交辞职申请书,如果30天期满,单位仍然不批准,可以向单位上交离职告知书,即可自动离职
单位不同意辞职怎么办?(一)提出辞职。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劳动者应当享有的自由。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完全可以单方完成辞职的行为,不需要单位的批准。(二)关于服务期以及违约金的约定。很多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或者员工提出离职时,以必须工作满多长时间为由拒绝员工离职。或者以违反服务期为由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直接从工资中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而第二十二条的内容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三条则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也即,除了单位有培训以及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劳动者才有可能承担违约金,其他任何理由都不能让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三)辞职后的手续办理。很多劳动者担心自己强行离职后单位会扣留人事档案、社保档案以及不开发离职证明等,其实完全不必担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规定处罚。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只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后,单位必须办理相关手续,不办理则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者应当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应有权利。在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下,若用人单位不给加班工资的话,此时劳动者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包括申请劳动仲裁、提起劳动诉讼等等。
辞职单位不同意怎么办啊1、“辞职公司不同意怎么办”:你保有依法提前1个月向单位提交了辞职信(当然你要有证据),满1个月后你就可以把单位的资料整理好、封存好、妥善安排后走人,老板同意不同意没有关系:如果他在你依法辞职后扣押你的工交: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是提起劳动仲裁。
依据是:
(1)《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第89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3)第85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没交社会保险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吗?”:这更好办了,你都不用提前一个有通知单位了:你可以随时走、而且老板还要给你补足社保、给你补偿金。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能拿到工资提成吗,应该怎么解除合同,怎么跟老板说?”:
(1)工资肯定能拿到,而且如果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有的单位约定的提成很高,但工资很低),还要补足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提成如果证据证明是双方约定的、约定的比例是多少,很难说。但如果你有“电子文搞上有明确写清提成的提法”再加上其他证据可以证明的话,也可以拿到。
(3)“应该怎么解除合同”:既然有单位不给上社保的事,就直接辞职、不必再提前一个月告知。找老板说:你要辞职,让他给你补足社保,还要给你补偿,要不然你就到劳动局去举报(如果单位不是你一人的话,你举报后单位要补的社保钱和罚款可不是小数)。
4、“这个电子文搞能当证具嘛”:能,但如果有其他工友的证词或是你以前领取提成的收据之类相互印证更好、效力更强。
5、“辞职信交上去了万一到时老板说我没交怎么办? ”:如果没有不交社保的情形,你还真要考虑这事(可以想的办法也有),但现在你不用了,直接辞职就行了。
国企员工申请离职单位不同意,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是国企员工想要申请离职,就需要按照法律,在30天前就要通知用人单位。到了时间期限,就能够自动离职,用人单位也会为员工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结算工资。如果公司是国企,一般不存在离职,单位不同意的情况,如果在30天前并没有通知用人单位,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员工在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也会出具相关的解除劳动证明。
用人单位如果已经出具了相关证明,将会在15日之内为员工办理档案以及社会保险的转移工作,员工也需要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相应的工作交接。如果国企公司并没有为员工开具解除劳动证明,员工就可以去相关的监察大队去举报,也可以采用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如果和公司实施的是劳动合同制,员工完全可以在相应的时间离职,但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提前申请。
如果自己的离职申请,国企公司并没有通过,就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国企是很多人都想要进的公司,一直被人们所竞争,但也有人想要从国企出来,通常这种情况下是会被批准的,并不会出现额外的阻拦。国企公司环境比较稳定,员工的工资待遇也比较好,如果和自己的同事搞好关系,也不会出现离职不顺利的情况,但自己需要尽好自己的责任。
如果是因为自己的问题,导致国企对离职申请不同意,就需要及时找到原因并进行解决,做好工作交接并提前告知,国企单位也不会出现留人的情况。如果不想和自己的原同事之间的关系弄僵,就可以找相关的人员了解不同意的原因,并找出事情的根本。办法总是比困难多,相信这个问题能够很快解决,如果公司实在不同意,就可以采用法律的办法去解决。
想要离职公司不同意怎么办可以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到期后可自行离开,如用人单位拒不付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下,劳动者自动离职的行为属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离。递交辞职(要有书面证明,带时间的,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辞职信)申请即可,自己一定要留底,要有老板的签字证明,或者带时间的电子邮件也可以做证明。不需要领导批准的,只要书面通知到位即可,时间到就可以离开,公司要结算工作、不能以此为由扣工资。如果公司有违反,员工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它正当理由超过上述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除外。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并应载明下列事项: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鉴定材料、笔录等)或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拓展资料: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提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